一業內人士透露,很多空氣凈化器宣傳的就是一些新奇的概念,喜歡抓住人們對霧霾、PM2.5的關注,大夸凈化率,但其實有效原理是差不多的,同時凈化器的設計、密封性等因素也會影響凈化效果。
“PM2.5去除率99.99%”、“甲醛凈化率99%”。近日我國中東部地區連續出現霧霾天氣,隨著人們對環境空氣質量關注的升溫,空氣凈化器逐漸成為家電中的明星產品。在業界看來,空氣凈化器在我國屬于被快速催熟的行業,出現各種問題在所難免,且國家相關部門對這些產品的管控以及信息的發布也相對滯后。眾多商家牢牢抓住這個機會為自己的產品大做廣告,諸如“去除率99%”等字樣幾乎成了空氣凈化器的宣傳標配。
在賣場里,很多品牌的空氣凈化器都會在現場展示牌或產品介紹上注明空氣凈化效果的檢測單位,但這些檢測單位卻不統一。例如,美的空氣凈化器提供的是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的空氣凈化合格證明,稱“多個型號產品的凈化效率達到99%”;飛利浦空氣凈化器提供的是由當地質監部門出具的空氣凈化效果合格證明,并注明“直徑超過0.3微米的顆粒物過濾率超過98%”;松下空氣凈化器則由廣東省微生物分析檢測中心及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檢測,檢測項目及結果分別是“甲醛去除率91.5%,苯去除率91.2%,PM2.5去除率88%”;夏普空氣凈化器出示的是美國電器協會的檢測結果,注明“除菌能力不低于99%”;布魯雅爾空氣凈化器稱其經過了美國電氣協會與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雙重檢測,產品對“直徑0.1微米以上的污染物過濾效能超過99%”……據調查發現,還有一些品牌采用的是美國所采用的潔凈空氣量(CADR)檢測標準,與國內各檢測標準的計算方法不同。
對于空氣凈化器是否能去除PM2.5顆粒物及甲醛,很多消費者只能聽信廠家的宣傳,而為了取得消費者的信任,很多品牌都在產品介紹上注明了空氣凈化效果的檢測單位,但據調查發現,這些檢測單位各不相同,檢測標準更是多種多樣,究竟哪家的檢測最權威?我們該相信哪家的檢測報告?這些產品所宣傳的功能都是真的嗎?
中國室內環境監測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國家室內車內環境及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表示,消費者買凈化器不單要看PM2.5凈化率,還要看機器的容塵量和材料的吸附量。據了解,空氣凈化器并不是國家強制認證產品,只有安全認證,但沒有對空氣凈化器凈化效果的綜合評價方法和檢測標準。宋廣生透露,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目前正在修訂中,將針對公眾對空氣質量的需求,建立一套空氣凈化器評定標準。
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綜合檢驗部部長魯建國也表示,目前,空氣凈化器只有電氣安全及除菌標準是強制性的,由于空氣凈化器不在國家強制認證的產品名單之內,所以廠家并不一定要進行PM2.5去除率等檢測及認證,而且檢測標準也并未統一。“美國電器協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地質監部門和專業檢測機構等都可以為廠家出具相關檢測報告,他們采用不同的檢測標準和產品性能表述,也令空氣凈化器產品相關性能很難用統一標準考量。”魯建國表示,檢測標準的不統一,方便了一些企業鉆空子,以“高效去除PM2.5”等為噱頭進行炒作,從而為消費者的選購增添了麻煩。
“檢測標準混亂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主要是由衛生部門制定的,而這一標準后來在修訂過程中,主要是由家電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來負責的。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即家電企業和衛生部門對于標準不同側重點的強調,一個重在行業執行,一個重在衛生標準。”宋廣生透露:“一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導致目前空氣凈化器監督檢查力度不夠。這并不是說沒有相應的監督檢查機構,而是指沒有合理的標準作為依據,使得監督"無據可循"。”同時,他還指出,目前相關標準也在加緊制定過程當中,不久后就可能問世。
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陶愛蓮表示,目前空氣凈化器市場較亂,商家存在過分夸大產品功效的嫌疑,而且在空氣凈化器領域僅有安全、能效等屬于強制性標準,甲醛凈化效率、PM2.5去除率等消費者普遍關心的指標標準缺失。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她希望進一步完善國家標準并落實執行,加大行業的規范和自律以及市場監管力度。
而消費者在選購空氣凈化器時也應根據自身實際需求,選擇滿足實際使用面積的、能效等級較高的產品,專家建議,應對霧霾天一般家庭買千元左右的凈化器即可,并定期更換或清潔過濾器。最好一個月徹底清洗一次第一層的前置濾網,而第二三層的復合型濾網半年要更換一次,而灰塵較多的家庭最好3個月換一次。另外,有條件的市民可購買大功率的空氣凈化器,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