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環保廳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污泥處置全過程監管,禁止沒有獲得道路運營資質的個人或單位從事污泥運輸,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確保污泥安全處置。
《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督促污泥產生、處理處置單位建立污泥管理臺賬,如實記載產生污泥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在污泥轉移過程中實施轉移聯單制度。禁止沒有獲得道路運營資質的個人或單位從事污泥運輸,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認真落實污泥產生處置年報和季報制度,并及向社會公開發布相關信息。
各級環保部門要對污泥的產生、運輸、處置單位,每月不少于一次現場監督檢查。對存在弄虛作假、故意不正常處置、非法轉移、不規范處置等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公開通報。對造成污染事故和破壞生態環境的事件,要嚴厲追究監管失職責任。
污泥產生、處理處置單位要確保污泥的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全過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的污染控制標準及技術規范。各級環保部門要對含有工業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置加強監督和監測,有關處置方案要經專家論證可行。要嚴格控制污泥農用,污泥進行農用時要確保達到農用污泥相關標準。
各級環保部門要督促現有污水處理廠加快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設施建設進程,并引導和鼓勵外資、民營資本投向污泥處理處置行業,多渠道實現污泥規范化處置,促進污泥處理處置的市場化運作。同時,將污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納入減排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落實相關制度,污泥未實現無害化處置的污水處理廠相應核減其主要污染物減排量。
要對含有工業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置加強監督和監測,嚴格控制污泥農用,污泥進行農用時要確保達到農用污泥相關標準。督促現有污水處理廠加快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設施建設進程,引導和鼓勵外資、民營資本投向污泥處理處置行業,多渠道實現污泥規范化處置,促進污泥處理處置的市場化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