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后,產業轉型升級的東風,吹熱了東莞樓宇經濟。
以環球經貿中心封頂為起點,先后涌現了海德廣場、萬達中心、財富廣場、匯峰中心等國際化甲級寫字樓,而東莞國貿中心、浙商大廈也在樓宇經濟熱潮中加快崛起。
日前,我市正式出臺《關于促進樓宇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于鼓勵樓宇經濟發展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獎勵在我市納稅并承擔符合條件的樓宇整體包裝營銷和招商引資等工作的樓宇運營機構,對其負責運營的三種樓宇,分別按照75萬元、150萬元和300萬元的標準予以獎勵。
一位諳熟東莞經濟的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政策出臺的意圖非常清晰,就是通過對樓宇運營機構的政策和財政扶持,刺激運營機構提升管理效益,培育一批利稅達到億元的商務樓宇,從而實現樓宇經濟市場的優化,最終發展總部經濟。
篩選條件好的商務樓宇進行扶持
《意見》中指明了政策適用范圍的樓宇,為我市的商務商業樓、城市綜合體、科研樓(含科技孵化器)等樓宇建筑,以及經東莞市發展樓宇經濟工作聯席會議同意,不完全具備上述條件但引入企業業態新、稅收貢獻大、總部類型的商務樓宇。
對政策適用對象,《細則》予以進一步明確,對這些樓宇補充了后置條件,即進駐樓宇的對象以從事創意產業、都市型工業、生產性服務業的企業為主,如高新科技企業、金融機構、結算中心、研發中心、營銷中心、律師事務所、動漫公司等。
針對在全面促進我市樓宇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在樓宇經濟發展成熟的鎮街、園區,選擇一批基礎和發展前景較好的現有商務樓宇進行重點支持,通過改造升級,培育一批年稅收在億元以上的商務樓宇,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商務樓宇入駐企業要有集聚效應
商務樓宇運營機構要想取得申報“獎勵”的資格,必須邁過兩道“硬件”門檻。《細則》分別從納稅規模和產業集聚效應上予以明確。
首先,符合納稅條件的機構有三類,共同的硬件是樓宇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第一類運營機構,要求樓宇總建筑面積在1萬-5萬平方米,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指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的總和,下同)超過500萬元(以所申請年度該樓宇所有入駐企業實際納稅總額為準,下同);
第二類運營樓宇的總建筑面積在5萬-10萬平方米,且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在700萬元以上;
第三類樓宇的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且每1萬平方米年度納稅總額超過1000萬元。
其次,就是第二道門檻——產業集聚。《細則》要求所運營樓宇已投入經營使用的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70%以上,入駐企業用于創意產業、都市型工業、生產性服務業等方面經營使用的面積不少于已使用建筑面積的2/3。
從政策的設置來說,兩個門檻都挑戰不小。上述分析人士認為,兩個條件要求運營機構在招商引商過程中,既要考慮經濟效益,也要考慮產業效益。“第二個條件更為苛刻,要求運營樓宇要進行一定的選商,這對運營機構提出了戰略要求。事實上,這起到了優化樓宇經濟的真正效果。”
發展樓宇經濟做強總部經濟
《細則》明確了政策獎勵的對象,是在我市納稅并且承擔前述樓宇整體包裝營銷和招商引資等工作的樓宇運營機構。
根據《細則》設置的獎勵標準,對運營機構所運營的樓宇年度納稅總額超億元,可按納稅總額的3%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年度納稅總額達到5000萬-1億元范圍的,可按納稅總額的3%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年度納稅額達到1000萬-5000萬元之間的,可按納稅總額的3%給予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75萬元。
運營機構新引進最近一年入評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國家民營500強的企業,或者總部或其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等,并且入駐經營達一年以上,可按引進一家最高50萬元,引進多家最高20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而對所運營樓宇公共設施實施更新改造、擴容升級,特別明確的是這方面主要包括智能化和信息化方面的改造,且經過了事先備案,則可按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我市樓宇經濟吸引的入駐對象,具體包括全省乃至全國的大中型民營企業總部,跨國公司和國內大企業集團區域性總部,知名企業的營銷總部、研發總部、財務總部等職能總部。
顯然,在樓宇行業分析人士看來,我市樓宇經濟的發展邏輯,是以優化樓宇經濟空間布局,建設和培育一批金融樓、商務樓、科研樓、中介服務樓、現代物流樓等特色商務樓宇,重點吸引企業總部入駐,進而實現高端業態的集聚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