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核電網訊: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有關負責人就中國核安全監管等問題答記者問時指出,國家設立了獨立于核能發展部門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國家核安全局,國家核安全局在全國設立了六個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向各核電廠派駐現場監督人員,對核電廠的活動進行24小時現場監督。
該負責人強調,中國法律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承擔全面安全責任。為了進一步強化營運單位對安全的重視,保障營運單位對安全責任的落實,國家設立了獨立于核能發展部門的核安全監管機構——國家核安全局。
國家核安全局在選址、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等各階段對核設施實施獨立的核安全監管,包括了技術審評、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等環節。國家核安全局在全國設立了六個地區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向各核電廠派駐現場監督人員,對核電廠的活動進行24小時現場監督。
該負責人介紹,中國核安全監管采用了與國際實踐一致的方法,主要有如下特點:
一是以國際原子能機構發布的安全標準為基礎,建立了系統、完善的核安全法規標準,并保持與國際先進安全標準同步。
二是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實行分階段的行政許可制度。對廠址選擇、建造、裝料、運行和退役等各階段,核電廠只有在得到相關許可后,才能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三是開展嚴格的核安全技術審查。核電廠安全重要構筑物、系統、設備的設計必須經過國家核安全局的技術審評及獨立計算校核。只有確認滿足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后,國家核安全局才頒發相應行政許可。
四是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的設計、制造、建設、調試、運行直至退役等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督。
中國核電廠在其各個階段始終處于國家核安全局的嚴格監管之下,包括:
核電廠前期準備
核電廠營運單位完成廠址普選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開展預選廠址的地形測量、水文勘測、地質地震、巖土工程、人口分布、氣象海域、水土保持等專題研究并確定優選廠址之后,由核電企業和地方政府向國家有關部門上報申請開展前期工作的文件。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開展前期工作。
對于正在進行前期工作的擬建核電廠預選廠址,國家核安全局通過遙感衛星實時監控、定期現場巡查等多種手段進行監督,防止未經批準開展廠地平整或超范圍施工。
核電廠廠址選擇
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營運單位提交的《核電廠廠址安全分析報告》和《核電廠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進行技術審評,從安全和環境影響方面審查確認所選廠址滿足有關的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在獲得國家核安全局發放的《核電廠廠址選擇審查意見書》后,核電廠營運單位方可進行廠址平整和建造施工準備工作。在此期間,國家核安全局還要對廠址地基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核電廠建造
核電廠主體廠房施工,即開展核島基礎混凝土澆注,標志著核電廠開始建造。在此之前,核電廠必須向國家核安全局提交《核電廠初步安全分析報告》及《核電廠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等技術文件,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安全重要構筑物、系統、設備等設計進行審評,以確認核電廠的設計符合核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國家核安全局根據技術審評意見以及國務院項目核準意見,頒發《核電廠建造許可證》。核電廠取得建造許可證后,方可澆注核島基礎的第一罐混凝土。
建造期間,國家核安全局現場監督人員對土建施工、系統與設備安裝、冷態和熱態調試、裝料前準備等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并對核電廠出現的各類安全質量問題進行技術審評,提出要求。通過建造階段的審評和監督,確保核電廠的建造質量。
核電廠首次裝料
首次裝料指核電廠第一次裝載核燃料,此后核電廠才具有真正的核風險。首次裝料是運行的開始。
國家核安全局在核電廠首次裝料前對營運單位提交的《核電廠環境影響報告書(運行階段)》、《核電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調試結果等進行技術審評,內容包括安全分析、環境影響、調試、役前檢查、操縱員執照、應急計劃等方面。經確認滿足安全要求后,國家核安全局頒發《核電廠首次裝料批準書》,核電廠才可裝載核燃料。
國家核安全局及其派出機構對調試和裝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包括核電廠各系統、設備的調試活動、調試運行規章程序準備情況、人員準備情況等,并選擇部分調試試驗進行專項見證。只有在按計劃完成必需的全部調試試驗并經審評監督認可后,核電廠才可以實施反應堆臨界活動和提升功率。
核電廠運行
核電廠經過至少一年的試運行后,營運單位向國家核安全局提出運行許可證申請。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試運行情況開展技術審評,經確認滿足安全要求后,向核電廠營運單位頒發《核電廠運行許可證》,核電廠方可正式運行。在核電廠幾十年的運行壽期內,國家核安全局地區監督站派遣監督員常駐核電廠現場,對核電廠的運行狀況、運行活動等實施24小時的監督,對監督中發現的核電廠異常狀況和違反運行規程的情況,提出核安全要求或必要時采取執法行動,保證核電廠運行安全。
核電廠的建設和運行是時間跨度長、活動復雜的系統工程,核電廠的核安全監管是制度嚴密、程序嚴格的行政管理工作。多年來的實踐表明,中國核安全監管是有效的,核安全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