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國家已經普遍解決了分布式能源發電并網的問題,這是其發展的重要條件。我國分布式能源發電與現行電網運行體制存在一定的矛盾,解決不好會大大阻礙分布式能源的發展。
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電力部門的既得利益將受到威脅。電力部門出于企業自身利益考慮,不會培養自己的競爭對手,也不可能會自覺地“積極推動”分布式能源的建設;二是我國實行分類電價制度,存在一定的交叉補貼,工商業用戶電價高,居民用戶電價低,通過向工商業用戶收取高電價補貼居民用戶。有積極性建設分布式能源系統的一般也是電價較高的工商業用戶,在現行電價機制下,分布式能源發電的發展將搶占電網企業的優質客戶,壓縮電網企業利潤空間,難以實現與電網的協調發展。
因此,應借鑒歐盟國家的能源管理模式,采取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手段,協調電力、燃氣、市政、消防等部門,理順體制,協調發展分布式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