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氣象局風能管理辦公室制定并下發了《陜西省風電場長期性測風塔管理辦法》,對陜西省內所有已建或在建的風電場長期性測風塔進行規范化管理。
根據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于印發風電場功率預測預報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所有已并網運行的風電場應在2012年1月1日前建立起風電預測預報體系和發電計劃申報工作機制并開始試運行,按照要求報送風電功率預測預報結果。未按要求報送風電功率預測預報結果的風電場,不得并網運行”這一要求,陜西省氣象局風能管理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風電場風能資源測量方法》、《風電場風能資源評估方法》等規定,結合陜西省風能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特別制定了《陜西省風電場長期性測風塔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該《管理辦法》規定,陜西省內所有已建或在建的風電場,須在風電場內設立長期性測風塔。長期性測風塔由陜西省風能資源監測與評估管理辦公室統一選址、統一招標、統一建設、統一驗收。由風能辦組織有關專家,實地踏勘、論證,確定具體位置。測風塔建設與測風儀器設備的采購由風能辦組織統一招標,由各企業在中標單位中選定測風塔建設單位和儀器設備供應單位,并監督測風塔現場施工和測風儀器設備的檢定與安裝調試,測風塔建成后,由風能辦組織相關專家開展測風塔驗收工作。
據悉,2007年起,陜西風電場開發進入快速發展期,為建立健全陜西省風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機制,規范風能資源的監測和評估行為,陜西省氣象局與陜西省發展改革委于2008年聯合下發《關于規范全省風能資源監測及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在陜西省境內實施的風能資源監測項目,須經省級氣象主管部門批準并報省發改委備案”和“風能資源日常監測與評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級氣象主管部門負責”。為此,在省氣候中心設立了風能資源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和對全省測風塔實施管理和技術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