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一些液化氣經營者為了牟取暴利,把價格低廉的二甲醚摻混到液化氣中銷售,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近日,市工商局對轄區內的民用液化氣進行了抽樣檢驗,抽取樣品22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19批次,合格率為13.6%。從抽檢結果來看,主要是銅片腐蝕、二甲醚等指標不符合國家限定標準,其中二甲醚不符合國家限定標準15批次,占68.2%。
據了解,混到液化氣中的二甲醚對盛裝液化氣鋼瓶的橡膠密封圈具有腐蝕作用,會引起漏氣和鋼瓶瓶體變薄、抗壓力下降,容易引發爆炸事故;特別是使用摻混二甲醚含量高的液化氣燃燒時會產生有毒廢棄物,長期使用會使人頭暈、惡心、胸悶。針對目前液化氣存在的質量問題,工商部門對重要指標超出國家限定標準或者影響安全使用的液化氣違法經營者立案查處并對問題液化氣依法查封,責令無法安全使用的液化氣退出市場。
據此,工商部門也建議廣大消費者購買液化氣時選擇一些信譽好、質量合格的氣站購買液化氣。同時也提醒使用液化氣的消費者,一旦使用液化氣時發現“嘭嘭”的響聲,并且火苗發紅,伴有刺鼻氣味、辣眼睛等現象出現,就表明液化氣中摻混有二甲醚,若想繼續使用,一定要打開窗戶和排氣扇,保持室內通風,避免事故發生。
工商部門表示,今后還將定期巡查,對繼續經銷摻混二甲醚液化氣的違法經營者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