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業支持節能減排的現狀和問題
(一)現實上的緊迫性。200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針對節能減排的政策性法規后,金融機構逐步認識到除本身承擔著減排責任外,更重要的是盡快研究如何從金融宏觀政策的制定上,從貨幣信貸政策的運用上支持國家節能減排積目標的實現,探索具體有效的措施,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政策,支持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落實。現實中節能減排需要金融提供支持的緊迫性已經突顯,但目前不論從金融的宏觀、微觀方面對低碳經濟、低碳金融的研究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上都處在起步階段,一些指導性的意見或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商業銀行的嘗試。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一方面,由于經濟發展形勢的復雜性、多變性,加大了金融業的融資的風險,在國家經濟調控政策對“三高”企業限制后,商業銀行在信貸投放或存量貸款方面的潛在風險逐步顯現。另一方面,經過多年的探索與實踐,商業銀行在落實和運用貨幣、信貸政策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防風險意識逐步增強,圍繞信貸政策的落實,從風險評估、項目評估、信貸審批、跟蹤管理、信貸退出等機制上建立了一整套覆蓋全部業務流程的制度,既有力支持了國家的產業政策,又確保了銀行自身發展的利益,一些商業銀行著眼未來,明確提出節能減排的社會責任,通過業務層面的積極創新,參與到綠色環保項目的貸款投資當中,通過對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促進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
(三)投融資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政策不完善。國家對節能減排工作做出戰略性政策安排后,各地區、部門實質性的配套政策并沒有及時跟上,導致當前大部分節能項目難以通過信貸來獲得融資。二是措施不配套。據有關方面統計,在我國涉及企業節能減排的能效項目90%以上都需要通過金融機構進行融資,而現行的節能減排鼓勵政策大都是針對耗能企業的,金融機構從政策層面并未享受到優惠政策,卻承擔著大量的社會責任,造成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融資積極性不高。三是節能減排項目本身的特殊性為信貸融資帶來障礙。一般來講企業的節能項目并不是其主觀意愿,投資效益不能及時體現,導致銀行評估難、企業融資難。
二、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措施與建議
(一)制定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實施低碳金融路線圖。一是加強央行與金融監管當局在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上的協調,按照國家的整體部署共同研究金融支持節能減排的配套性政策,制定相關具體措施。要實現國家節能減排的長遠目標任務,必須從金融服務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入手,2009年12月23日,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內的指導意見”被看作是金融服務支持產業結構調整邁出的實質性的一步。二是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投融資活動和金融創新,央行和金融監部門應當充分發揮金融政策決策者和金融監管者的職能,利用貨幣政策、利率、信貸的杠桿指導作用,引導商業銀行在信貸項目選擇、準入、審批各環節將企業的減排、環保作為投放的依據,建立科學的項目評估標準、風險預防體系,把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等指標納入貸款審批體系。三是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創新,發揮金融部門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所具有的融通資金、聚集資金和配置資金的重要橋梁作用,適應節能減排的需要。
(二)建立金融協調機制,研究和探索創新途徑。圍繞節能減排,開展金融創新既是貫徹國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綠色經濟的需要,也是金融業自身發展的需要,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又為金融創新帶來契機。在金融創新過程中首先應當創新金融合作機制,建立合作平臺,一是建立以一行三會主導下的金融協調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建立以省級地方政府聯合央行、金融監管部門為主導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研究金融支持涉及國家發展的戰略性政策規劃,制定配套的導向性政策。其次是共同組建研究機構或依托政策性研究組織,做好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的研究。定期舉辦高級別專家論壇,吸收、梳理國內外金融業在支持循環經濟,開展金融創新方面的成功嘗試和先進經驗,研究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低碳金融理論體系,指導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在我國的具體實踐,搶占市場規則的制定權、話語權和主動權。三是創新模式,深化金融支持循環經濟的試點工作,促進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三)聯合財、稅、環保等部門,共同研究政策性金融、財政、稅收對金融機構參與節能減排融資的支持。一是在國家實施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行和發展低碳經濟過程中,應當明確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概念性界定,為金融機構把握投融資方向提供依據。二是在財政、貨幣政策雙重引導下,運用稅收政策,實行差別稅率、補貼、優惠政策等措施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融資和信貸投入,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今年圍繞“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國家將會出臺更多的具體措施來促進經濟發展中戰略性目標的實現。
(四)完善和創新多層次的融資渠道。一是支持承擔國家重點節能工程項目的企業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包括支持企業以發行企業債券、配股、募集新股等形式籌集資金。二是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技術創新,效益增長的循環經濟發展項目的中小公司上市,包括在創業版市場的上市,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在股票市場上的直接融資。三是探討保險業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個性化、差異化保險支持的可行性,推進產業健康發展。四是創新融資方式,在國家層面建立經濟發展中涉及國家戰略性安排的產業投資基金,包括嘗試設立理論界正在積極熱議的“碳券基金”、考慮允許省級政府發行地方債券等途徑來獲得合理投資于高效益的節能減排項目和技術資金支持,同時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信貸擔保和履約擔保。五是加強國際間的融資合作,由于節能減排本身具有的廣泛性,決定了必須加強國際合作,包括技術與融資的合作,探討發展以國家信譽擔保的融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