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伊春空難者家屬對賠償96萬元但附帶“放棄任何訴訟要求”免責條款的賠償方案感到不滿,并尋求律師幫助,單獨控告失事飛機發動機提供商美國通用電氣公司。
“目前已經有十幾個家屬有了委托意向,但是在與其他罹難者家屬接觸的過程并不順利。”北京天睿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全告訴記者,參與這個訴訟的家屬越多,在美國的影響可能越大,最后理賠的效果可能越好。
律師們認為,從國際法律角度看,失事的E190型客機雖然是巴西造,但其核心發動機CF34-10E是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制造。所以,根據美國嚴格產品質量責任原則,如果墜毀的飛機和發動機有某種關聯,美國通用就要負擔賠付的法律責任。
“確切地說,如果發動機的設計或質量可能和墜毀有關,并不需要證明發動機的設計或質量和墜毀有因果關系。”天睿所律師王關華告訴記者。
目前,伊春空難國內的賠償方案尚未獲得雙方一致通過,而要在國外起訴索賠,就要避免跟包頭空難案一樣的結果,單獨起訴成為有效方法。
國內大多數遇難者的家屬都不太了解情況,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產品質量法律規定是非常嚴格的,如果飛機的失事與零部件之間有可能的因果關系,墜機與它們的產品之間有可能的相關性,就可以對飛機的零部件的生產商、供應商、相關的保險人,在美國打賠償的訴訟。
這一理賠思路,在經常理賠空難的美國屢屢使用。此次起訴美國通用,也將依據美國的產品質量責任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