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動網 > 新聞頻道 > 行業資訊 > 資訊詳情

昆明加強城市節水管理 不配建節水設施罰款10萬

時間:2010-02-22

來源:中國傳動網

導語: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處罰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的,處以10萬元罰款

昆明市政府決定:3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處罰辦法》。該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的,處以10萬元罰款;城市公共供水企業或者非居民用水單位因供用水設施、設備、器具失修、失養造成漏水的,責令限期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從發現漏水當月1日起,按損失水量的現行水價計算,處以總價20倍以下罰款,罰款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據介紹,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制止浪費用水的行為,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昆明市實際情況,制定了該辦法。辦法規定:城市公共供水企業未在每月10日前向市節約用水管理機構報送上月非居民用水單位的用水量和相關用水資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其次,擅自停止使用節水設施,未定期進行水量平衡測試的非居民用水單位和個人;從事洗車、洗浴、游泳、水上娛樂等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節水設施的;在再生水供水區域內的道路清潔、園林、綠化、景觀、洗車等用水,未按規定首選使用再生水的;單位或者個人將再生水管道與自來水、地下水供水管道連接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昆明市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未編制節約用水措施方案或者節約用水措施方案未通過審查而開工建設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主體工程竣工后,建設的節水設施沒有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處以5萬元罰款;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的,處以10萬元罰款;符合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條件但未按相應規模同期建設,或者可以使用其他再生水利用設施但未配套建設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和使用再生水的,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更多相關內容 http://www.hysjfh.com/industry/water/

中傳動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傳動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和視頻文件,版權均為中國傳動網(www.hysjfh.com)獨家所有。如需轉載請與0755-82949061聯系。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中國傳動網”,違反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均來自互聯網或業內投稿人士,版權屬于原版權人。轉載請保留稿件來源及作者,禁止擅自篡改,違者自負版權法律責任。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關注伺服與運動控制公眾號獲取更多資訊

關注直驅與傳動公眾號獲取更多資訊

關注中國傳動網公眾號獲取更多資訊

最新新聞
查看更多資訊

熱搜詞
  • 運動控制
  • 伺服系統
  • 機器視覺
  • 機械傳動
  • 編碼器
  • 直驅系統
  • 工業電源
  • 電力電子
  • 工業互聯
  • 高壓變頻器
  • 中低壓變頻器
  • 傳感器
  • 人機界面
  • PLC
  • 電氣聯接
  • 工業機器人
  • 低壓電器
  • 機柜
回頂部
點贊 0
取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