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做客北京交通廣播一路暢通節目。該負責人在節目中透露,未來,北京將推廣自動駕駛技術,對于道路設施進行改造,讓“車路協同”。據了解,第一條自動駕駛測試專用道路落地亦莊。
2017年12月,北京市交通委下發通知,宣布正式印發《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兩個文件,正式為北京地區的自動駕駛測試活動提出了管理規范。
新規中明確,測試主體是指因進行自動駕駛相關科研、定型試驗,需要臨時上路行駛,遞交申請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的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北京市交通委科技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對于測試車輛有嚴格的要求,所有測試車輛上路的前提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測試車輛應配備自動駕駛系統,具有自動、人工兩種駕駛模式切換功能,必須有人工干預模式。”該負責人強調,每輛測試車輛須安裝監管裝置,通過監管裝置收集行駛過程中的各種數據,由交通、通信、汽車、電子、計算機、法律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的自動駕駛測試專家委員會將負責對路測工作進行技術評估。
改造道路設施
助力自動駕駛
該負責人還透露,未來,北京為了推廣自動駕駛技術,會對道路設施進行改造,讓“車路協同”。“道路的改造會與自動駕駛車輛握手,比如信號、標志、標線等等的改造。比如限速、禁止左轉、禁止右轉這些信號,會便于自動駕駛車輛識別。目前正在研究中。”該負責人表示,目前第一條自動駕駛測試專用道路落地亦莊,主要研究自動駕駛的“車路協同”模式。而另外一種“高精度地圖”模式,也在研究中。
據介紹,上路測試前,測試車輛必須先在封閉測試場內按相關標準進行測試和考核,考核結果經專家評審,通過后才允許上路測試。根據規定,測試車輛將在指定區域、指定時段內測試。交通管理部門將推出第一批可用于自動駕駛的測試道路。
上路之后,測試單位必須購買每年不低于500萬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提供不少于500萬元的賠償保函。測試車輛測試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交通違法行為,認定測試駕駛員為車輛駕駛員,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并由測試駕駛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