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尾氣排放所造成的空氣污染,給城市環境以及人們的健康帶來了極大的影響。我國自汽車檢測與維護(I/M)制度實施以來,在降低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效果微乎其微。一項在美國、日本、英國等發達國家成功實施的汽車檢測與維護(I/M)制度,在我國推行了近20年后,收效甚微。
而《機動車測速儀》(GB/T21255-2007)自發布實施以來,為規范機動車測速儀設計、生產、定型、檢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明顯提高了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成效。
隨著近年來機動車測速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測速儀產品形態、功能性能等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繼《機動車檢測專用軸(輪)重儀檢定規程》征求意見稿面向全國的并面向全國的計量技術機構、科研院所以及相關的行業企業征求意見后,近日,《機動車測速儀》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7日。
通過標準的修訂,可以促進并規范“多目標測速”、“可變限速”等新技術在機動車測速儀中的應用;實現分車型限速、分車道限速、分時段限速以及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下可變限速等道路限速管理要求;滿足為校車和客車“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行為入刑提供有效技術支撐的要求。
從國內該領域來分析,目前除本標準外,有計量檢定規程5項和行業標準1項。其中,計量檢定規程為《機動車地感線圈測速系統檢定規程》(JJG1122-2015)、《固定式機動車雷達測速儀》(JJG527-2015)、《移動式機動車雷達測速儀》(JJG528-2015)、《機動車激光測速儀》(JJG1074-2012);行業標準為《機動車區間測速技術規范》(GA/T959-2011)。而本標準為機動車測速儀的產品標準,是進行機動車測速儀產品設計生產、質量監督檢查、出廠檢驗、現場驗收等活動的主要依據。
計量制度的創新與大氣污染防治的關系是必須理清的。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和措施,不斷創新計量制度,讓改善大氣質量成為國家主導的更為精準、科學的一項工作。望國內相關企業及時了解周知,調整設計方案,為我國建立良性持久發展的機動車市場秩序提供堅實的基礎。更多詳情信息請查看國標委征求意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