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漸“高燒”的無人店業務,國內無人店領域行業組織中國百貨商業協會無人店分會(CURA)近日發布了《中國無人店業務經營指導規范(意見征詢稿)》,目前國內主流無人店經營企業已開始向該分會提交相關意見建議材料。
意見稿中明確要求無人店經營者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經營性業務,相關業務除應及時向政府監管部門申報外,同時需提交報備材料至行業協會,特別是新型特種無人店裝備,應在提交報備的同時提供安全性審核材料。
此外,意見稿還對無人店的設置、經營、倉儲、物流等均提出了明確的細化要求,要求無人店經營企業承擔更多的經營者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及其他各項權益,這標志著國內無人店業態已經正式邁開了規范化管理的第一步。
針對發布的意見稿,業界企業代表表示:“行業快速發展離不開規范化的市場管理,后續行業規范出臺后,相信會對本行業業態產生積極影響。”
針對意見稿,中國百貨商業協會無人店秘書處近日向記者發來關于該意見征詢稿的情況說明,具體如下:
1、建議為無人店這一廣受消費者喜愛的新型業態留出發展空間。現階段作為零售業的重要補充力量,無人店可有效填補社會零售真空地帶的服務,更高效的滿足消費者需求。
2、嚴格做好準入機制,針對目前快速發展的業態,無人店分會通過與政府部門及主要行業企業的合作,已經摸索出一套較為有效的基本管理辦法。無人店的出現,本質上也是一種供給側改革的表現,是實體零售資源和消費者的更優匹配方案,不但讓消費者消費更加便捷、舒適和高效,也讓更多實體零售企業享受到了市場的紅利。
3、管促結合,安全第一。由于無人店企業相當大的一部分正在從事食品業務經營,因此,建議各地方在促進無人店發展的同時,嚴抓食品安全關,確保不出現食品安全風險事件。希望相關管理部門能夠管促結合,因地制宜,做差別化探索和各種有益嘗試。例如江蘇、上海等地均針對部分無人店業務提供了開放化、規范化、制度化的可行路徑,受到各方面好評,值得借鑒和參考。
中國無人店業務經營指導規范
(征求意見稿)
(中國百貨商業協會無人店分會)
2017年9月20日
目錄
一、適用范圍3
二、術語及相關定義3
(一)無人店定義4
(二)無人店經營企業4
(三)無人店經營業務4
(四)預包裝食品4
(五)無人店銷售商品范圍要求4
三、無人店經營商品范圍及種類4
四、經營時間及服務項目4
五、無人店經營企業類型標準及相關指標5
(一)無人店經營企業類型依據5
(二)無人店經營企業類型及相關指標5
六、無人店經營管理模式7
(一)直營管理模式7
(二)加盟管理模式7
(三)委托經營模式7
(四)混合經營模式8
七、無人店經營商準入資格8
八、無人店設置要求8
九、無人店經營企業從業人員要求9
十、無人店商品采購管理要求9
十一、無人店經營商商品檢驗要求10
十二、無人店經營商商品倉庫管理要求11
(一)食品類商品入庫管理11
(二)貨品儲存要求12
(三)數據記錄要求12
(四)商品運輸要求13
十三、無人店經營商退換貨要求13
十四、消費投訴及處理13
(一)經營企業應設立投訴專線并在設備明顯處張貼消費者投訴電話13
(二)投訴電話接聽和記錄14
(三)現場處理投訴14
十五、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處理15
(一)食品衛生安全事件定義15
(二)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處理15
十六、無人店經營商經營性報備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