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下屬的一個委員會周三批準了一項全面的提案,允許汽車廠商在未達到現有汽車安全標準的情況下部署最多10萬輛用于測試的自動駕駛汽車,并且禁止各州針對這些測試用的自動駕駛汽車執行相關的無人駕駛汽車法律法規。
共和黨議員羅伯特-拉塔(RobertLatta)領導著能源和商業委員會下面一個負責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附屬委員會。他表示,全體委員會將在下周對該提案進行投票,在那之前他將繼續考慮對提案進行必要的修改。
如果該提案下周在全體委員會投票中獲得通過,下一步將提交給眾議院審批,但那將是9月份以后的事了,因為眾議院將在夏季休會,9月才會重新召開會議。
這將是美國為加快將自動駕駛汽車推向市場而制定的首個重要聯邦法規。如果該提案獲批并正式立法,汽車廠商在測試先進的汽車技術時就不需要向政府監管機構預先提交申請,只需要提交安全評估報告即可。
本周一公布的草案稱,汽車廠商必須證明自動駕駛汽車“功能正常并且包含故障安全功能”,但交通部門不得在審核安全評估報告時對高度自動化汽車的部署或測試另外附加條件。
這個問題現在已變得非常緊迫,因為2015年美國公路交通死亡人數達到了3.52萬人,比上年增加了7.7%。這也是自1966年以來公路交通死亡人數年增長率最高的紀錄。據美國政府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的前9個月,交通死亡人數攀升了近8%。
當前的美國聯邦汽車安全法律法規禁止汽車廠商銷售無需人工控制的自動駕駛汽車。汽車廠商必須滿足近75項汽車安全標準,其中很多標準編制的前提條件是汽車必須由一名持有合法駕照的司機來控制。
通用汽車、Alphabet、福特汽車、特斯拉以及其他一些公司一直在游說國會,希望聯邦政府搶先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因為加州和某些州可能會對自動駕駛汽車的部署和測試設置一些限制條件。
按照該提案規定,各州仍然可以對自動駕駛汽車的注冊、執照、責任、保險和安全檢查制定相關的規定,但是不能設定自動駕駛汽車的性能標準。
汽車經銷商希望最終的法案能夠澄清一點,即這項舉措不會與關系到各州經銷商特許經銷權的相關法規產生沖突,后者通常禁止汽車廠商直接把汽車賣給消費者。
消費者聯盟(ConsumerUnion)周三表示,這項提案需要進一步修改,必須“確保汽車廠商能夠證明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性,不會讓消費者在事故中面臨更大的風險。”該組織反對“在沒有制定出強有力的聯邦安全標準的情況下限制各州安全機構的權力。”
去年,美國前總統奧巴馬政府公布了自動駕駛汽車的自愿性指導規則,要求汽車廠商提交一份包括15個問題的安全評估報告。特朗普總統的交通部長趙小蘭說,她計劃在未來的幾個月里更新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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