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工信部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今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工作。
《通知》要求試點示范項目技術水平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示范項目使用的裝備和系統要安全可控,同時項目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五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并持續提升。
除上述要求外,《通知》規定今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應具備離散型智能制造模式、流程性智能制造模式、網絡協同制造模式、大規模個性化制造模式及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等五大要素條件。
通過對試點示范項目推薦進行規范,最終選定的項目將實踐貫徹《中國制造2025》,為我國制造業進一步提升關鍵技術裝備、工業互聯網創新能力,形成關鍵領域一批智能制造標準,不斷形成并推廣智能制造新模式作出示范,加快實施我國的智能制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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