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規劃指出,要繼續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發展,積極支持光熱發電。完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發電扶持政策。
規劃還提出要重點推進包括高效智能電力系統、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核電、非常規油氣、能源輸送通道、能源儲備設施、能源關鍵技術裝備等能源行業八大重點工程,其中重點提出要實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加快推進光熱發電、大規模儲能等技術研發應用。
對比來看,2011年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涉及光熱發電的僅一句話,即在十二五綱要第十章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提到,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核能、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光熱發電、風電技術裝備、智能電網、生物質能。反觀十三五規劃,光熱發電被單獨列出并重點提及,這表明光熱發電已在國家戰略宏觀層面受到實質性重視,行業的春天即將來臨。
毋庸置疑,光熱發電將在十三五期間獲得重要跨越性發展,十三五太陽能發展規劃草案此前已將光熱發電的十三五規劃發展目標確定為10GW,即到2020年底,實現太陽能熱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集熱面積保有量達到8億平方米的目標。
附:能源發展八大重點工程
1、高效智能電力系統
加快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龍頭水電站、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優質調峰電源,推動儲能電站,能效電廠示范工程建設,加強多種電源和儲能設施集成互補,提高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及運行效率。
2、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實施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對燃煤機組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使所有現役電廠每千瓦時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電廠平均煤耗低于300克,鼓勵用背壓式熱電機組解決供暖,發展熱電冷多聯供,提高煤炭用于發電消費比重。
3、可再生能源
以西南水電開發為重點,開工建設常規水電6000萬千瓦,統籌受端市場和輸電通道,有序優化建設“三北”、沿海風電和光伏項目。加快發展中東部及南方地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建設寧夏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積極推進青海、張家口等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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