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光伏產業“十二五”規劃隨著國家“十二五”整體發展規劃接近尾聲而即將收官,“十二五”光伏裝機超額完成既定裝機目標已經沒有懸念。
據國家能源局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15年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578萬kW,其中,光伏電站3007萬kW,分布式光伏571萬kW。這也是充滿戲劇性的數據,因為在“十二五”裝機目標由原來的5GW調整為35GW,漲6倍的情況下,仍然超額完成了任務。
光伏產業是以國家補貼托底為背書的戰略新興產業,不可忽視在光鮮裝機量的背后,除了產生棄光現象,也存在光伏補貼方面的隱憂。
可再生能源補貼發放不及時、不到位已成為阻礙光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據了解,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費不足、補貼發放程序冗雜等影響,僅15家光伏電站營運商統計的數據顯示,光伏補貼拖欠額度已超過100億元。終端光伏電站沒有錢,就會逐步向中上游產業鏈傳導,最后形成“三角債”,進而對整個光伏產業都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在保持光伏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思想下,解決光伏補貼問題無非是“開源節流,疏通脈絡”,即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降低光伏上網電價;補貼及時發放到位。
據中電聯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并網太陽能發電量231億kWh,同比增長170.8%;并網風電發電量1563億kWh,同比增長12.2%,這意味著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也需增加這樣的比例。但即便全社會用電足額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補助資金,2014年也僅能增長3.8%。因此,適時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成為必然。
隨著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擴大,光伏發電成本逐漸降低也是大勢所趨。因此,未來降低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減少光伏補貼亦是必然。我國光伏上網電價經歷了政府核準、特許權招標和標桿電價3個階段,在當下實行光伏標桿上網電價的情況下,也有人建議恢復特許權招標,以競價方式降低光伏發電上網電價。
客觀地講,這兩種定價方式都有其合理性,關鍵是其與光伏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相適應。特許權招標適用于光伏產業發展小規模初期或大規模時期局部地區,這樣做在于通過市場摸底發現光伏發電價格形成機制,以指導標桿上網電價調整;對于大規模大范圍光伏發電而言,適時調整后形成的合理標桿上網電價仍不失為一種簡單、高效、穩定的定價方式。
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層層審批也是導致補貼發放不及時、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國務院大力推行簡政放權的氛圍中,有必要針對此問題進行行政管理改革,通過高效行政管理疏通補貼資金的發放脈絡,以適應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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