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財政部6月29日消息,為鼓勵利用風力發電,促進相關產業健康發展,自今年7月1日起,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不難看出,對于風電行業,國家政策頻出,與此同時也彰顯出風電業戰略地位的提升。
資料顯示,風電行業一向被視為發展潛力巨大的新領域,風電企業和風電裝備制造企業已經在多地上馬。風能資源豐富的地方,就有風電企業,而有風電企業的地方,則分布著風電裝備企業。如今,國內風電裝備制造企業正在為此前的“蜂擁而上”而付出代價。2011年下半年以來,國內風電裝備制造企業的發展步伐逐漸放慢。
點評:
這種退稅政策的意義主要是在于對風電產業的補貼,推動風電設備企業有更多的利潤去提高風電效率。當然退稅的作用,主要是增長風電行業的利潤,但并不能從本質上對風電的發展起到質的催化作用,風電企業的發展還在于內生性上,能否不需要外力,實現自我造血是根本。
2009年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后,地區為了增加稅收,盲目引進風電設備制造產業,強制要求風電開發企業采購本地生產的風電設備,不僅助長了風電設備制造的低水平重復擴張,而且嚴重擾亂了風電正常的建設秩序。7月1日的退稅政策對這方面有很大的管控作用。之所以國家利用退稅政策,來增長風電行業的利潤,其實和我國風電產業在多地上馬,低水平重復有著密切的關系。但值得一提的是,我國風電作為可再生能源,近年來所取得的成績是不容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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