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光伏產業發展需突破規模化發展模式,重在實現技術和質量效益提升。為此,工信部國家能源局、國家認監委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光伏產品和發電并網準入標準雙升級,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中國光伏效益提升產品與并網“門檻”雙升級
中國光伏新政再次啟動。6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國家認監委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市場引導、產品準入標準、財政支持、產品檢測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和執行標準,以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
光伏產品和并網“門檻”雙升級
在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方面,《意見》在光電轉換效率和衰減率兩大指標上提出了量化標準。其中,光伏發電項目新采購的光伏組件應滿足工業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相關產品技術指標要求,如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組件光電轉換效率不低于28%等。
《意見》還明確,國家能源局每年將安排專門的市場規模實施“領跑者”計劃,要求項目采用先進技術產品。據悉,“領跑者”計劃對先進技術產品要求更高,如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
不難看出,《意見》首輪提出的‘門檻’并不高,我國光伏制造骨干企業普遍都可以達標。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在提出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的同時,還附上了一句:上述指標將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意在改變現有市場的混亂
近些年來,我國光伏技術進步明顯加快,市場規模迅速擴大,為光伏產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場支撐。與此同時,也出現了部分落后產能不能及時退出市場、先進技術產品無法進入市場、光伏產業整體技術升級緩慢、光伏發電工程質量存在隱患等問題。
通過已發布的意見可以看出,此次是改善光伏產業發展格局,改變現有市場的混亂局面,促進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可以說,此次《意見》出臺是針對光伏產業自身發展現狀而言的。
面對光伏產業本身的現狀,提高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對光伏產業本身來說究竟有何影響?
首先,嚴格明確市場準入標準,可以推動光伏產業兼并整合,控制光伏產品產能過剩,尤其是部分不具備技術研發能力企業的產能過剩,并且逐步改變關鍵設備和核心技術上先從國外購買再復制、利用國內廉價勞動力和環境成本大量生產的“拿來主義”老路。
其次,加強產品質量積極研發新型產品將保證投資者收益的穩定性。國內貿易爭端不斷,歐盟、加拿大持續發難,增強自身技術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將有助于企業從容應對雙方爭端,增強自身競爭優勢。
在政策的推動下,未來的光伏產業究竟會朝著何種方向邁進,我國的光伏產業在和國外的光伏產業競爭中是否處于優勢,光伏的未來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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