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2012年以來,我國政府對正在成長之中并暫時遭遇困境的中國光伏產業的扶持力度一直在不斷加強。而在以政府之力推動光伏產業發展方面,德國無疑是最好的榜樣。
德國的光伏產業政策主要有三個清晰的方向。第一,通過補貼的方式啟動國內市場,包括分布式電站和大型地面電站;第二,推動技術創新,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第三,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反映業界訴求。以之為參照,我們不難發現,中國的光伏產業扶持政策正表現出越來越清晰的方向。
對于中國光伏產業來說,“通過補貼的方式啟動國內市場”無疑是長久以來最需要的政策支持。從近幾年國內光伏市場的發展軌跡可以看出,雖然中國光伏市場的啟動并不順利,之前走了不少彎路,但目前已越來越接近正確的方向。
2009年,由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共同啟動的“金太陽示范工程”是一項對中國光伏產業有著影響深刻的政策。當時,由于恰逢光伏成本居高不下、電網對新能源支持乏力的階段,“金太陽示范工程”的時代意義因此得以顯現。它不僅率先啟動了國內光伏應用市場,同時也撕開了光伏并網的一道口子—獲得許可的工程項目原則上均可實現并網。
不過,相比中國光伏產業的巨大產能來說,“金太陽”的規模還是太小。以2012年為例,這一年,金太陽工程裝機容量為4.54GW,為其歷史最高,但當年,中國的光伏產能是40GW,大約是1∶10的關系。
不過,這項示范工程歷時4年,政策幾經調整,在投入了上百億的資金之后卻不得不面對一個尷尬的事實—資金發放下去了,卻沒產生相應的發電量。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年底,“金太陽”示范工程僅有裝機總量40%的發電量實現并網,其他工程均因各種原因未完成并網。并且,“金太陽”事前補貼的方式也受到了各方質疑,多位專家呼吁采取“度電補貼”,即按照最終上網電量給予補貼。2013年6月,國家最終宣布取消“金太陽”示范項目。
“金太陽”示范項目之后,對中國光伏業整體影響更大的還是大型地面電站計劃。雖然這種大型荒漠光伏電站在國外很少見,其科學性與持續性也仍有待驗證,但在中國卻一度成為主要的發展方式。
如果說國家能源局于2009年3月組織的招投標“10兆瓦敦煌”光伏發電項目緩緩拉開了大型光伏電站建設的序幕,那么,2011年8月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則直接刺激了光伏企業投身大型光伏電站建設的神經。根據這一政策,2011年7月1日以前核準建設、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產的電站,上網電價統一核定為每度1.15元;7月1日以后核準,以及7月1日之前核準但截至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產的電站,上網電價均按每度1元執行(西藏除外)。
這一政策公布后,國內光伏應用市場迅速響應,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態勢。各省光伏企業開始不遺余力地搶建大型光伏電站項目。2011年年底,僅青海一個省份,光伏電站并網已達1.03GW,另有1GW在建光伏項目。至此,2011年全國光伏裝機總量已達3.6GW,比2010年之前的光伏規模總和多了4倍。
但隨之而來的卻是突出的資源浪費問題。這些電站建成之后,由于電網基礎設施無法及時滿足新能源的發展速度,大量棄光現象出現。一段時間以來,在青海格爾木建成的幾十家光伏電站被迫陷入“發二停四”的窘境,即建好的電站實施輪流發電、輪流并網,造成了能源的二次浪費。光伏電站業主也怨聲載道,將矛頭指向國家電網。但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大量光伏電站在搶裝時刻忽略了電的特性,這也是造成棄光的主要因素。電作為一種特殊商品,不能被儲存,所發電力需要及時輸送。傳統電站在建設之初,都會事先規劃好與之配套的輸配電設施。但一擁而上的光伏電站顯然忽略了這一原則,當光伏電站建設速度遠遠大于電網配套設施的建設速度時,電網無力輸送也是無奈之舉,棄光的結果也必然出現。這也正是電網方面對不支持新能源并網的質疑喊冤的原因。
大型荒漠光伏電站的其他弊病也在不斷顯現。比如,占地量大、解決當地就業能力有限、遠距離輸送經濟性差,再加上補貼款拖欠等現象,最終放緩了國內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的步伐。
接近負荷區、即發即用是開發光伏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這是由于光伏本身具有的“能量密度低、帶有隨機性和間歇性以及尚不能商業化儲存”的特性。因此,靠近負荷區、采用“分布式發電”方式、實行就近發電就近利用更具科學性。事實也確實如此,歐美發達國家多采用此種發電供電模式:用戶自建光伏電站,在滿足自發自用之余,富余電量向電力市場出售,自用不足則由大系統補給。歐美模式的優勢顯而易見:不僅發電量得到充分利用,不會出現棄光,同時也節省了大量電網配套設施的投資,以及在輸電過程中能源的損耗。13
國家層面對發展光伏產業有了更清晰的認識之后,便展開了“自上而下”的梳理。2012年9月,國家能源局在光伏發展的關鍵節點上,推出了業界盼望已久的《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將國內的光伏發展之路首次引向“分布式”電站。按照這一規劃,“十二五”期間,中國光伏的裝機容量目標為21GW,其中分布式發電為10GW,與大型光伏電站相當。
在能源局明確方向之后,之前一度被質疑消極應對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并網的電網公司的態度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公開向社會承諾將全力支持國家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推廣,并在2012年10月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至此光伏并網之路向前跨出了一大步,整個光伏產業為之振奮。2013年2月,國家電網又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將服務范圍由分布式光伏發電進一步擴大到所有類型的分布式電源。
目前看來,在國家層面,“大型地面電站”和“分布式電站”齊頭并進的基本思路已經相當清晰。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光伏“十二五”規劃的發展目標,國家能源局已經進行了多次調整。最初,決策層曾考慮將這一目標定為5GW,之后上調至10GW。2012年5月,目標再度上調至15GW。2012年7月,國家能源局將該目標調整為21GW,并在9月正式發布。不過,2013年1月,這一目標再次被上調至35GW。考慮到2012年中國的光伏發電裝機總量僅為8.2GW,這也就意味著,未來3年,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將在10GW左右。
在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看來,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國家多次上調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目標,這恰恰說明了國家對新能源產業戰略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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