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作為商品的重要組成部分,適度的包裝有保護商品、美化商品、節約成本、便于儲運、利于計量、引導消費、提高附加值等功能,是商品進入流通、消費領域不可缺少的環節,但時下里過度包裝的盛行卻讓這個行業“變了味兒”。
除了每到節日就要“火”上一回的粽子、月餅禮盒外,茶葉、保健品禮盒的過度包裝也已成為了一種常態,不僅如此,電子產品、書籍近年來也逐漸出現了過度包裝的趨勢。有的商品故意增加包裝層數,在內包裝和外包裝間增加中包裝,外觀漂亮,名不副實;有的商品包裝體積過大,實際產品很小,喧賓奪主;還有的商品采用過厚的襯墊材料,保護功能過剩。
無論如何界定,過度包裝廣泛存在于我們的商品包裝中,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妝品尤為突出。由實木、金屬制成的包裝盒,內襯精美的綢緞,有的還“附贈”手表等物品,里三層、外三層,剝開層層疊疊的商品包裝,最終的實物卻小得可憐或者價值不高。
對于政府部門制定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標準,多數消費者表示“沒有聽說過”;其他消費者雖然知道政府部門發布了該標準,但對于細則卻并不是很了解,拿“包裝層數3層及以下”這條規定來說,消費者并不清楚紙袋、塑料托等材料是否包含在三層包裝之內。
透過過度包裝的華麗外表,一系列社會問題凸顯出來。在中國,垃圾分類觀念并不深入人心,實施更是難以進行,因此,越是精致、復雜的包裝,越容易淪為以焚燒或填埋進行處理的廢棄物,而由此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峻。有關資料顯示,早在2009年我國668座城市產生的8000萬噸生活垃圾中,有30%是包裝廢棄物,即每年產生約2400萬噸包裝盒。
過度包裝除了帶來嚴重的環境污染以外,還造成了大量資源的浪費。我國城市生活垃圾里有1/3屬于包裝盒,占全部固體廢棄物的一半,年廢棄價值高達4000億元。而這些包裝盒中,一半以上屬于過度豪華包裝。
有關專家表示,早在2010年4月1日起《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就開始施行。僅靠一個行業標準,很難徹底解決廣泛存在的過度包裝問題。首先,標準僅對食品和化妝品行業的包裝作出了規定,對于過度包裝現象泛濫的其他行業,并未涉及;更為關鍵的一點是,該標準的性質是技術文件,而非法律文件,并不具備強制性,因此很多企業并不執行這個標準。該標準不具備法律效力也使得消費者投訴過度包裝問題甚至是打官司,往往以敗訴告終,只能通過與賣家協商的辦法來解決問題。
在過度包裝現象已成為常態的幾個代表性行業內,禮盒越是奢華,越易獲得消費者的青睞,不止一位銷售人員說到:“產品銷量好,包裝精美、送禮體面是主要原因。”
面對如此多過度包裝的現象,除了相關規范、準則的規定和實施外,消費者們也應該有意識地避免購買這樣的商品。過度包裝不僅沒有任何價值,而且還會帶來更多的環境污染。只有沒有了市場,才能解決問題。
包裝美觀大方一點,有利于商品銷售。適當的包裝是必要的。但過度包裝走向另一個極端,夸大包裝的功能,誤導消費觀念,損害了消費者和社會的利益。過度包裝過度消耗了資源,使社會承擔了過度的包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