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后所產生的廢氣、廢水、灰渣等環境污染問題也日益突顯出來,廢氣中的“二英”劇毒物質得不到有效控制和處理,這一問題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尤為引人關注。
1985年美國就因環保方面因素取消了137座垃圾焚燒爐興建計劃;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過了垃圾焚燒爐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區52個焚化爐結束運作,德國、荷蘭、比利時等國也相繼頒布了“焚燒爐禁建令”……
隨著技術不斷得到更新,新世紀以來很多國家對垃圾焚燒發電的態度在此前的否定基礎上也再次出現轉變。轉變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認識到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燒并非產生二英的主要原因;二是垃圾焚燒技術的進步,尤其是高溫焚燒技術和更先進的煙氣凈化技術,已能充分控制焚燒過程中二英的產生和吸收。
21世紀的第一個10年,日本、瑞士、比利時、丹麥、法國、盧森堡、瑞典、新加坡等國采用焚燒法處理垃圾的比例,都開始接近或超過填埋法。
中國的垃圾焚燒要想走得更遠,除了采用最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之外,還需要加大與民眾的溝通力度,以及邀請民眾參與決策的全過程,消除民眾對垃圾焚燒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