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在開發過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建成的風電場每年可為電網系統提供可觀的電量,加快了地區能源電力結構調整,對于改善生態、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起到推動作用。風電已超過核電成為繼煤電和水電之后的第三大主力電源。
中國氣象局風能太陽能資源中心副主任楊振斌說:“風電具有隨機性、間歇性、波動性特點,而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要求電源穩定、可控。一旦天氣在較短的時間內由大風轉為小風、甚至靜風,而其他的電源又無法在相應的時間內補充上來,就給電網穩定運行帶來困難,影響電力系統的安全性。”
據統計,在“十一五”期間,我國風電裝機年均增長86%,“十二五”以來年均增長仍高達30%,但電網接納風電能力卻遠遠滯后。據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棄風電約200億度,是2011年的兩倍,無形損失100億元以上。
按現在1千克標準煤發3度電的水平,200億度電等于670萬噸煤,相當于超過100億元的經濟效益,可以至少創造2000億元(按照1度電10元GDP折算)。在這種情況下,日前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做好2013年風電并網和消納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風電利用率作為年度安排風電開發規模和項目布局的重要依據,風電利用率很低的地區在解決嚴重棄風問題之前原則上不再擴大建設規模。并要求電網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擴大風能資源配置范圍。
棄風的問題不是風電行業的新話題,但棄風限電超過200億度,卻是史無前例。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表示,今年風電裝機繼續快速增長,但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卻在減緩,這使得風電棄風限電變得更為嚴重。有些地區限電比例高達50%,平均值在20%至30%,東北地區和蒙東地區尤為嚴重,主要是因為火電和風電之間的利益沖突。
目前我國風電發電量僅占全部電力消費量的2%,大量棄風限電暴露的是我國能源管理的問題。要求加強監測各省(區、市)風電并網的運行情況,把風電利用率作為年度安排風電開發規模和項目布局的重要依據;風電運行情況好的地區可適度加快建設進度,風電利用率很低的地區在解決嚴重棄風問題之前原則上不再擴大建設規模。同時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大規模棄風限電的相關情況。
2012年,我國出臺的《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對未來風電發展提出了發展目標,到2015年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千億千瓦。截止到目前為止,國家能源局核準的“十二五”風電項目已達到8000千瓦。這樣的擬建項目規模足以支撐15年后實現規定目標的裝機規模。下一階段,做大電網,解決“三北”資源與市場逆向分布,使電力大規模外送。同時,繼續推進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協調好各方利益,落實節能調度管理辦法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將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