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產業真是命運多舛。今年3月20日,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這個中國曾經最大的光伏組件制造商被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將實施破產重整。近日,又遭遇歐美印雙反,美國甚至對我國光伏產業征高額關稅,這令我國原本就風雨飄搖的光伏產業雪上加霜。這讓人不禁要擔心,不知道誰會是下一個尚德。據權威業內人士講,近兩年,不只是尚德,其他企業也不好過,未來整個光伏產業的發展短期內仍將陰霾難散。
巨頭也虧損
“目前,中國還有很多光伏企業,財務上還不如尚德,但依靠地方政府輸血,還在勉強支撐,整個行業亂象叢生,沒有規則。將來,光伏產業肯定是要走市場化的路線,優勝劣汰。處在洗牌期的光伏企業,會有下一個尚德,一點也不奇怪。”中國可再生能源協會會長張平告訴記者。
截至2013年3月底,已有少數幾個代表性的光伏巨頭公布了2012財年財報,根據財報顯示,去年幾乎都沒有盈利,而顯示有盈利的一家,據業內人士分析還是因為有巨額的補貼形成的。
在國內外輝煌一時的尚德倒了,據了解,與它并稱“光太四巨頭”的——天合、英利和賽維的日子也不好過。據天合光能的財報顯示,2012年,凈虧損2.666億美元,2011年,凈虧損3780萬美元。英利的財報顯示,英利凈虧損30.644億元人民幣(4.919億美元),2011年同期凈虧損為32.09億元人民幣。而據賽維總裁兼CEO佟興雪公布賽維虧損在30億-50億元人民幣。
與尚德同樣的紐交所上市背景,同樣的發展經歷,也同樣都以國外市場為主的天合、英利和賽維會赴尚德的后塵嗎?
正當我們為其憂心之時,巨頭們卻對光伏產業與企業自己發展很有信心。
天合光能董事長在博鰲論壇期間向媒體表示,“去年國內市場的銷售額只占公司全部銷售業務比重的10%,今年預計會提高到25%。從今年一季度的情況看銷售情況相當不錯。希望通過技術創新提高贏利能力,加強高新產品在歐美的市場營銷,以及擴大中國國內的產品市場份額,能在今年下半年走出虧損的困局。”
據了解,英利也在加緊調整戰略,發力國內市場。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戰略官王亦逾表示,“今年中國市場在銷量中的比例將增加到22%以上。”也有傳言說,英利有意涉足農業與房地產來轉嫁虧損局面。
2013年3月16日,在賽維一年一度的全球供應商大會上,賽維總裁兼CEO佟興雪豪言,2013年賽維將扭轉虧損局面,預計銷售收入達到27億美元。
內業專家并沒有這么樂觀,認為光伏產業的霧霾還沒有那么快散去。國內市場需要整合期,還沒有那么快開發出來,如果都轉戰國內市場,還是會面臨產能過剩的危機。
光伏大戶不只是虧損那么簡單
虧損的還不只這四巨頭,據了解,上海超日4月初,發布了一個風險提示公告稱,將本應2013年4月18日公布公司2012年年報披露時間變更為2013年4月25日。而后,又特別提醒投資者,因公司2011年度虧損,且預計2012年度公司虧損13.69億元。2012年年底,因在報出超日太陽董事長倪開祿“攜款潛逃”國外之前一周,“11超日債”(112061)停牌,這讓外界不得不信“跑跑事件”的真實性,即使事后澄清,也沒讓超日的信譽提升回來。
如果ST超日4月25日公布的2012年年報顯示公司業績虧損,“11超日債”將被暫停上市,待公司實現盈利才有可能實現交易。屆時,因供應商、銀行及其他債權人的起訴,公司主要銀行賬戶被凍結,流動性困難。曾致力于成為世界一流的光伏企業的上海超日,現已滿目瘡痍。
就連之前一直號稱盈利的保利協鑫,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虧損,據保利協鑫發布的年報顯示,2012年度虧損達35億港元。
與尚德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隆基股份、中環股份就更別提了,怎奈一個“虧”字了得。2012年,光伏產業可謂是哀鴻遍野。這些企業如果不能找出有效止血策略,則有步尚德后塵的危險。
正確面對產業困局
國家發改委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嵎喆對記者強調,要正確面對光伏產業的困局,目前這種局面,并不是壞事,優勝劣汰是市場規則,企業要學會自我修復。在宏觀層面上,他認為推動光伏產業走向科學發展之路,應從以下3方面繼續深化國務院提出的5項措施:首先,緩解產能過剩,關鍵在于,明確地方政府在促進光伏產業發展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一是要促進市場的公平競爭。政府不應犧牲有限的財政一味扶持、保護、優惠少數“大而不倒”的“明星”企業,過度的保護和扶持只會使企業不斷喪失創新活力和進取性,并拖累整個行業。二是要盡量利用市場手段推動產業發展。嚴控各種扭曲生產要素價格的補貼模式,要在不違背市場規律的條件下,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競爭機制,使那些技術領先、成本領先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實現以最小付出獲得最大產出,并對市場機制產生最小擾動。三是要重視市場需求的拉動作用。“重規模”的支持傾向無益于光伏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必須要培育壯大光伏應用市場,創造市場需求,以推動本土相關企業和光伏產業的發展。
其次,緩解內需不足的關鍵在于,完善支持政策,積極開拓國內光伏應用市場。一是要保證電網建設與光伏產業的快速發展相匹配,力爭統一規劃電網和光伏電站的建設布局。二是通過對居民、政府和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安裝提供補貼、適度放開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經營許可、鼓勵電力企業高價回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多余電力、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提供高效便捷的接入和結算服務等措施,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三是為提高國家投入的經濟性并使光伏發電投資者擁有合理回報,必須轉變現有光伏補貼方式。具體而言,金太陽工程發電項目應從“事前裝機補貼”改為“事后度電補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從補貼發電端改為補貼用戶端;大型光伏電站項目從“最低價中標”模式改為借鑒第二價格密封拍賣理論的“低價中標次低價合同”模式。同時,政府更應借鑒德國《可再生能源法》(EEG)的強制入網、全部收購、規定電價、逐年遞減、全網平攤、靈活調整等基本原則,在綜合平衡投資者、電網企業、用戶等相關利益方的基礎上,適時要求電網企業制定光伏發電最低比例計劃,并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的管理辦法和電價政策。
最后,緩解大面積停產、減員、虧損甚至倒閉的關鍵在于,提升技術能力、淘汰落后產能、加強行業準入管理、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推進光伏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一是結合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引進的成套關鍵設備和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實行國產化方針,通過對引進技術和關鍵裝備的分解、研制進行創新開發。二是借鑒日本淘汰落后產能的政策手段,通過加強與產業界的合作,制定設備注冊制度,即注冊現有設備并限制非注冊設備使用,限制新增設備。同時,利用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基金,對那些按計劃淘汰落后設備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對淘汰設備造成的失業人員給予救濟,并采用特別折舊制度、即允許企業把一部分利潤作為固定資產折舊攤入成本以降低稅收負擔。三是通過嚴格的政府及行業標準,特別是要從能耗、環保要求、安全生產等方面規范行業投資,堅決淘汰技術水平低、污染嚴重的企業,并引導資源向技術優、污染少、能耗低、成本低、效率高的具備行業競爭力的龍頭企業集聚,加強行業整合并購,保證產業的有序、可持續發展。四是依托在國家層面組建跨部門、跨層級的專責工作小組,通過構建覆蓋全產業鏈的風險監控體系,加強風險管理領域的交流和合作,全面了解行業競爭動態,提升風險識別、風險衡量和風險處理能力,實現未雨綢繆、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