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取消下放11項職責
在職能轉變方面,取消的5項職責分別為:將藥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將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將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取消執業藥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等。
將6項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為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藥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藥品委托生產行政許可、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等。
整合的5項職責分別為:將原衛生部組織制定藥品法典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原衛生部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整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推進管辦分離,實現資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簡政放權,取消下放11項職責
在職能轉變方面,取消的5項職責分別為:將藥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將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將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取消執業藥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等。
將6項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為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藥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藥品委托生產行政許可、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等。
整合的5項職責分別為:將原衛生部組織制定藥品法典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原衛生部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整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推進管辦分離,實現資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