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鏡在線”5月5日報道:德國聯邦環境部長羅特根計劃全面修訂《可再生能源法》,以提高生態能源利用率。
德國能源戰略的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的比重由當前的17%提高至35%。為實現這一目標,羅特根要求今后市場需求量大的時候,要加大對風電、太陽能電和沼氣發電的利用。目前德國的生態電是即發即用,沒有相應的儲電設備。新《可再生能源法》中將通過“選擇性市場補貼”,鼓勵生態發電商對電能儲蓄設備進行投資。新法令的修改將于6月中旬開始由聯邦議院和參議院進行,并計劃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新法令同時也是德國逐步關閉核電廠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法律中還將規定生態電的優先地位,即生態發電超量供應時,如風大的時候,煤電廠、氣電廠、核電廠等傳統能源發電廠要暫時關閉,優先供給生態電。此外,羅特根還計劃采取財政手段,鼓勵海上風電和地熱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