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動網 > 新聞頻道 > 行業資訊 > 資訊詳情

新聞出版總署出臺《數字印刷管理辦法》

時間:2011-01-25

來源:網絡轉載

導語:數字印刷企業硬件底線:生產經營場所建筑面積50平方米、注冊資金100萬元、1臺生產型數字印刷機

      數字印刷企業硬件底線:生產經營場所建筑面積50平方米、注冊資金100萬元、1臺生產型數字印刷機

  新辦法2月1日起施行,數字印刷企業須自該日起180日內辦手續

  《數字印刷管理辦法》日前公布,該《辦法》將于2011年2月1日起開始施行。1月11日,新聞出版總署下發《關于印發〈數字印刷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局遵照執行。

  近年來,數字印刷在西方國家快速膨脹,我國新興數字印刷市場亦漸成規模。因數字印刷與其他印刷門類相比具有不同的技術和市場特點,在其市場成熟過程中,顯現出一些新狀態、新情況和新問題。為規范數字印刷經營活動,促進數字印刷健康發展,總署調研分析了目前印刷市場實際情況,根據《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出臺了《數字印刷管理辦法》。

  《辦法》包括總則、企業設立、經營活動管理、法律責任四章,共23條,管理針對“采用生產型數字印刷機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的經營活動”,而“高速數字復合機類設備生產”不在其內。

  《辦法》規定數字印刷企業硬件底線為: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建筑面積50平方米;注冊資金100萬元人民幣;1臺生產型數字印刷機。而連鎖經營,須由5個以上連鎖門店組成,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該規定根據數字印刷所具有的生產短版化、個性化,設備小型化、智能化等經營特點,將原印刷企業入行門檻大大降低。

  《辦法》施行前已經從事數字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須自今年2月1日起的180日內,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現企業在原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開展數字印刷經營活動的,免于辦理數字印刷審批手續,而超出原批準的經營范圍開展數字印刷經營活動的,須辦理審批手續。

中傳動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傳動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和視頻文件,版權均為中國傳動網(www.hysjfh.com)獨家所有。如需轉載請與0755-82949061聯系。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中國傳動網”,違反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均來自互聯網或業內投稿人士,版權屬于原版權人。轉載請保留稿件來源及作者,禁止擅自篡改,違者自負版權法律責任。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關注伺服與運動控制公眾號獲取更多資訊

關注直驅與傳動公眾號獲取更多資訊

關注中國傳動網公眾號獲取更多資訊

最新新聞
查看更多資訊

熱搜詞
  • 運動控制
  • 伺服系統
  • 機器視覺
  • 機械傳動
  • 編碼器
  • 直驅系統
  • 工業電源
  • 電力電子
  • 工業互聯
  • 高壓變頻器
  • 中低壓變頻器
  • 傳感器
  • 人機界面
  • PLC
  • 電氣聯接
  • 工業機器人
  • 低壓電器
  • 機柜
回頂部
點贊 0
取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