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處理建筑垃圾基本上仍停留在落后簡單的填埋式處理,由于建筑垃圾的不可降解性,填埋式處理將會給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后果。且不說此舉耗用大量的可耕地和運輸費用,還會給環境造成長遠的破壞。面對如此嚴峻的建筑垃圾成災的局面,如何處理和利用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已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其他相關部門迫在眉睫、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未來30年間,將出現“十大新興技術“,其中有關“垃圾處理”的新興技術被列為第二位。國際上經濟發達的國家正在積極探索將垃圾變為一種新資源并將其打造成一個新興的大產業。他們建立了一個以技術方法、科學和組織結構的新模式,確保對主要廢棄物流動的控制和對大部分建筑垃圾的循環利用。對實現建筑垃圾就地消化經濟效益顯著。值得注意的是:國外經濟發達國家都對廢棄物的管理和廢物再利用進行了立法,有了一套完整全面的措施、政策和法律,使廢棄物再利用有了法律保障和支持,并且享受國家政策上的優惠,這就客觀上起到了積極倡導的作用。
國內建筑垃圾技術創新的方向主要是對大量磚和混凝土進行再加工。廢棄磚經過粉碎后用于建筑板材的骨料,不但質輕強度高而且隔音、膨脹系數小,因取材容易、廉價而大大降低了板材成本。廢棄混凝土塊料經細粉碎后可與標準砂1:1拌合作為砂漿細骨料用于墻地面抹灰、屋面砂漿找平層、砌筑砂漿、制做鋪地磚等;廢棄混凝土塊料粉碎后可做混凝土現澆或預制構件中的骨料使用,用于建筑非承重部位,這樣不但節約了建設資金,而且不會降低構筑物的強度。
其實有些方法簡單易行,可以從身邊做起。在施工現場只需配置一臺移動破碎站,即可將建筑垃圾就地處理、就地使用完,大大減輕了外運負擔。但是社會也需要一大批高起點、高標準、高科技含量的大型綜合建筑垃圾回收處理廠,具有自動化分選和加工能力,是處理建筑垃圾的主力軍。
當然,要讓全社會重視并實施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是一項復雜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人大立法明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社會責任,要做到有法可依。
我國1995年頒布了《城市固體垃圾處理法》,但單一收費方法并不能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的源頭,而且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法律依據。政府部門一方面應出臺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大力扶持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這項新興的產業;另一方面以《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建立起嚴格的環境保護問責制,進一步強化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全社會都應重視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這件功在當代利在后代的大事,我們應該有責任、有義務、有能力把這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