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有很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但由于國家對于此類項目并沒有具體操作細則,加之合同能源管理潛在風險較大,所以公司一直沒有全面啟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北京博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劉軍曾經這樣表達他的焦慮。而據記者了解,劉軍的想法在節能服務企業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家煤化工企業的尾氣焚燒爐正在進行節能改造
令人欣慰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有望近期實現突破。據悉,繼4月初國務院轉發《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見》后,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制定與《意見》配套的細化政策,而被業界千呼萬喚的操作細則——《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國家標準已于5月25日通過審查,預計將于年內推出。
實施細則呼之欲出
2009年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扶持節能服務產業的政策,合同能源管理變得炙手可熱,節能服務企業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然而,許多企業雖然手握大量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卻一直持觀望態度。
北京市自去年開始選聘合同能源管理機構,博瑞公司成為北京市首批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服務機構,但劉軍告訴記者:“雖然各級政府十分重視節能服務產業,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缺少詳盡的操作細則,節能服務企業幾乎承擔了所有風險,因此手中的大量項目一直未進入操作階段。”
深圳市彬贏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吳小軍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合同能源管理市場還不成熟,拖欠款的現象比較普遍,很多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持謹慎態度。
據業內人士透露,北京市節能環保中心原本期望今年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上取得突破,但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涉及范圍較廣,今年年初打算起草的合同范本至今無果。
其實,有關部門一直在緊鑼密鼓地推進合同能源管理相關政策的制定工作。繼國務院轉發《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見》后,與《意見》配套的細化政策正在加緊制定。據悉,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牽頭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國家標準已于5月25日通過審查。該標準主要起草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李鵬程博士透露,《通則》將于年內推出。
據李鵬程介紹,《通則》旨在規范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提高合同實施的標準化水平,降低合同實施過程的溝通成本,為合同能源管理扶持政策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其中,標準附錄中的參考合同指出了合同的必要內容,有助于減化雙方的溝通環節,同時也有助于主管部門更好地管理和扶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節能服務企業非常期待《通則》的出臺。部分對《通則》有所了解的企業表示,《通則》將提高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可操作性,還可以為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及從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節能服務企業審核備案等政策措施的落實提供重要的技術依據。
解決融資打通核心脈絡
融資問題是目前困擾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一大難題。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企業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而對于節能服務企業來說,前期的技術、設備、人力等投入成為其發展的“攔路虎”。
劉軍告訴記者:“除了技術、設備、人力等成本外,第三方節能量認證費用也將成為節能服務企業的前期投入。因此,只有解決融資問題,才能打通節能服務企業發展的核心脈絡。”
由于節能服務企業的利潤都是在后期體現,幾乎都會受到資金的限制。以建筑節能為例,如果節能服務企業同時開展多個項目,一旦資金緊張,不僅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無法推進,更有可能面臨破產的危險。
吳小軍表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需要企業在節能設備使用過程中提供一系列后續維護服務,如果企業在全國各地都有設備投入,那么后期維護將十分繁瑣,成本也會變得更高,這顯然令企業難以承受。
劉軍說:“從目前的情況看,節能服務企業只能拿到少量政府節能補助資金,同時卻面臨收益不穩定和較大的潛在風險。因此,僅靠節能補助是不可持續的,我們需要低成本的常態化融資機制。”
當前,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資渠道非常有限,節能服務企業往往要拿出自有資金墊付節能改造項目工程款,而一個項目從動工改造到資金完全收回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由于資金周轉期較長,造成大量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擱淺。
針對這一情況,今年6月北京環境交易所啟動了中國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資交易平臺。該平臺將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交易品種公開掛牌交易,意在吸引社會投資參與節能改造,解決節能服務企業的融資困境。
節能服務企業普遍對這樣的投融資平臺表示歡迎,同時希望有更多的融資渠道,比如說銀行貸款、上市融資等。
第三方認證或成“催化劑”
在法律法規、操作細則以及融資渠道不斷完善的同時,合同能源管理要想實現快速發展,還需要第三方認證機構的介入。
目前,由于我國從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節能服務企業大多數都是從原來的節能技術公司轉變而來,沒有足夠豐富的操作經驗。對于這些企業來說,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很可能遇到最終節能量發生爭議的問題。因此,隨著大量節能服務企業的興起,對于第三方認證機構的需求與日俱增。
北京鑒衡認證中心節能事業部項目經理李承曦認為,從長遠看,合同能源管理在發展的過程中需要第三方認證,可以說第三方認證是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催化劑”。
“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節能服務企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他們更希望有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報告,以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達到其目標節能量。”李承曦補充說。
劉軍坦言:“其實,目前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處在‘最后一公里’階段,一旦突破‘最后一公里’,節能服務產業將會出現爆發式增長。到那個時候,節能服務企業對第三方認證機構的需求將會更大。”
據了解,有關節能量及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認可工作,目前國家認監委還在研究,暫時未進行統一管理。但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培養第三方認證機構,如北京市節能環保中心通過招投標嚴格篩選確定了5家節能量審核機構。
作為第三方認證機構,節能量審核機構的公信力以及專業水平備受關注。廣東中龍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斌認為,目前節能量審計缺乏權威認證,且對支付模式無明確政策規定,節能服務企業風險較大。
劉軍認為,第三方認證機構應該具有綜合性的專業水平,比如對于建筑節能量的審核,不僅需要考慮技術因素,還需要考慮氣候、市場等層面的因素對于節能量的影響。
“第三方認證機構應該學習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模式,這樣可以保證其公信力。”劉軍補充說。
記者手記:“最后一公里”誠信風險不可忽視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很好的前景,在越過“最后一公里”之后,相信會有突飛猛進的發展。但如果忽視誠信風險,缺乏必要的誠信約束機制將會破壞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環境。
在合同能源管理產業鏈中,節能服務企業、項目實施主體單位以及第三方認證機構之間的關系,需要以誠信作為發展基礎。
記者了解到,目前項目實施主體單位普遍存在兩方面問題。第一,項目實施主體單位認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用自己投資,如何進行節能改造是節能服務企業的事情。實際上,項目實施主體單位應該有主動意識配合節能,因為在改造后如何操作將直接決定其收益和節能效果。第二,通過節能服務企業的技術改造實現節能效果以后,在面對節能帶來的實際效益時,許多項目實施主體單位不能及時返還資金,這給節能服務企業帶來很大資金壓力,無法實現持續良性的發展。
根據上述情況,現在許多節能服務企業在簽訂合同時,都有意縮短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年限。而據專業人士介紹,節能改造后效果顯現最短也要3-5年。在歐洲,一般的能源合同管理期都在10-15年。
第三方認證機構更需要以誠信作為基礎。雖然目前國家對于第三方認證機構沒有統一的資質要求,但其公信力不可或缺。目前北京市節能環保中心經嚴格篩選確定了5家節能量審核機構,但其認證費用相對較高,致使許多小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方無力承擔認證費用。
獨立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首先應該建立起職業資格、機構資質等相關行業標準;其次,要想實現第三方認證的公正性,認證費用必須由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雙方共同承擔,如果長期由節能服務企業承擔,可能出現節能服務企業與認證方利益捆綁,公信力也將隨之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