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記者采寫上市公司負面消息被通緝,到報紙刊登負面消息導致報社辦公區被沖擊,再到記者采訪名人糾紛被毆打……近期一系列引發社會關注的抵制輿論監督的事件,使得被公眾認為助人維權的新聞媒體,因自身權益屢遭侵害而陷于尷尬。
抵制新聞報道的事件為何屢屢發生?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調查與追蹤。
抵制輿論監督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挑戰
一名財經記者因報道某上市公司負面消息,遭到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記者所涉嫌的罪名是“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后在公眾輿論的壓力下,遂昌縣公安局撤銷了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記者刑事拘留的決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北京電視臺記者采訪郭德綱別墅疑侵公共綠地事件被毆打一事再次掀起公憤。經醫院診斷,北京電視臺記者周廣甫左手肘關節脫位及輕微腦震蕩。
“被通緝”顯示了個別官員濫用公權力的蠻橫,而記者采訪被毆打等事件,則不僅透露出了個別官員對待媒體的權力傲慢,也透露出個別名人富人的狂妄。
“記者是人民的眼睛。輿論監督遭遇抵制,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挑戰。”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教授認為,記者采訪權和報道權相當于公民權利的延伸。公眾要實現對社會公共事件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離不開對媒體記者采訪權、報道權的保障。知情權是基礎和前提,沒有知情權,其他參與權、監督權等就無從談起,而人民的知情權往往是通過媒體記者的采訪、報道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