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許多企業節能意識仍比較淡薄,節能服務市場還沒有打開,目前幾乎沒有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多為節能設備供應商,而且是出于營銷目的暫時性手段,在打開市場后大都會放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新生事物所需的人才環境和政策環境尚不成熟。我國自 1997 年引入 EMC 模式,由政府和世界銀行實施了一期項目,共成立了三家示范 EMCo。2003 年 11 月 13 日,項目二期正式啟動。
由國家大力支持的 EMC項目取得了不錯的經濟效益,但是由于出于示范性目的,應用范圍窄、項目規模小、市場影響力有限,尚沒有激發整個社會的 EMC 試行浪潮。耗能企業、節能設備供應商以及金融機構仍然缺乏對 EMC 的深入了解,也沒有相應的人才團隊來開展 EMC 業務,沒有成熟的、可操行性強的 EMC運作機制,更沒有技術先進和經驗豐富的專業 EMC公司。
第二,節能服務企業融資難。節能服務產業屬于技術和資金密集性產業,成套的設備購買資金占據 EMC全部服務成本的一大部分,而且 EMC的回收周期一般都在 3-5年之間,這無論是對于依托生產設備提供 EMC服務的公司,還是對于專業的 EMC服務公司,都存在著資金壓力。
目前從事節能服務產業的公司,大多數是民營資本的小公司,規模小、資金實力不夠雄厚,難以在金融系統建立信譽,很難通過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為 EMC項目融資,并且節能項目不像一般的建設項目那樣能形成抵押物,金融機構的信貸評估部門尚不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業務,這些都對 EMC項目融資造成了極大障礙。
第三,客戶效益與信用。由于我國 EMC模式尚處于起步階段,沒有諸多的合同范本和糾紛解決經驗借鑒,這對 EMC 公司和節能客戶的雙方合作提出了極大挑戰。EMC 項目的效益實現,不僅需要技術上的方案可靠和實用,還需要以企業的正常經營狀況作為前提。目前,我國諸多高耗能企業多集中在產能過剩、行業利潤率低的產業,企業經營效益得不到保證,能否保持企業正常經營狀況以實現合同約定的節能效果以及能否在正常經營狀況下保證企業經濟效益并且具備支付能力,都是影響項目順利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
出于以上幾點原因,目前國內多家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業,并沒有把 EMC作為公司成熟的商業模式來推廣,EMC 項目收入在企業總收入中的占比仍然很小。變頻器行業的上市公司中,合康變頻、榮信股份、九洲電氣都將 EMC作為市場營銷的一個手段,EMC項目收入在公司中所占比重很低。
2006年以來,合康變頻的 EMC項目收入在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比重從未超過 10%;榮信股份的 EMC 項目收入占據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比重還不到 5%;九洲電氣于 2006 年和 2007 年嘗試了EMC結算模式,共計確認銷售收入 1,205 萬元,但由于該結算模式導致了公司應收賬款的增加,公司自 2008 年 1 月起再未采取該種方式銷售產品。智光電氣在 2009年底與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其商業模式有轉向合同能源管理的趨勢,但是目前仍然處于探索階段,EMC項目尚未形成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