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國輪胎產量達到3.5億條,其中40%的產品出口,當時已成為世界第一輪胎生產與出口大國。但是2009年接踵而至的“雙反”案、“特保”案,卻為我國輪胎出口企業的前景籠罩上了一絲的陰霾,同時更現實的危機已經逼近中國輪胎企業。
壁壘一直受到高度關注。從輪胎有意釋放的判定到2008年10月28日,15種高關注物質(SVHC:SubstanceofVeryHighConcern)清單正式生效,法規每一次的更新,雖然帶來了應對成本的上升,工作量的增大,但同時也帶來了技術上的革新,品質質量的進步。REACH法規來到中國,就是起始于輪胎行業,隨著法規的進展和應對工作的開展,越來越多的輪胎企業打電話來瑞旭技術咨詢,為此,瑞旭技術高級咨詢師王曄專門對輪胎行業的應對現狀進行了分析。
REACH法規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我國輪胎行業的產業升級,使輪胎出口由數量型向技術型、效益型轉變。山東玲瓏集團自2009年4月起,開始供應商的應對工作,從產品的源頭著手,逐一排查,在供應商和企業之間建立起了綠色供應鏈,從源頭控制產品質量,為今后我國輪胎企業應對REACH法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ACH法規對我們的要求是什么呢,注冊?限制?”這是每個企業在第一次接觸REACH時的疑問。在與企業的溝通過程中,王曄總結出了這樣的情況:我們大多數企業,事先對于這個法規的認知,僅僅停留在預注冊的階段,對于REACH的符合性評估以及限制物質的應對一無所知。讓許多輪胎企業困惑的是:該如何應對?需要做些什么?如何安排進度?REACH法規對輪胎的要求到底是什么?對于企業關心的問題,王曄是這樣解答的。
對于輪胎出口企業,首先需要明確自己的產品屬于物品,不需要直接做注冊,但是需要進行REACH法規的符合性評估,滿足REACH法規附件中限制的要求。將產品信息向下游傳遞,完成自己在供應鏈上的義務。
“我們如何開展REACH法規工作,從何著手?”我們為企業制定了以供應鏈為依托,企業產品自檢為保障的綠色供應鏈方案。排查作為輪胎原料的助劑、炭黑、簾布等,為企業梳理供應鏈信息,建立完整的數據庫,依靠企業內部采購部、質量部、技術部三部合作,從原料到成品,都實現了綠色管理。并且為成品出具符合性評估報告,我國輪胎產品才能順利出口。
那么材料如何進行測試呢?材料在測試之前,必須經過材料的評估,避免了重復測試以及不必要的測試,針對炭黑、助劑等非金屬主要測試SVHC、PAHs18項;鋼簾線等金屬類主要測試SVHC、ROHS;簾布則需要加測PFOS。這樣就可以完成材料的全面應對。
王曄還建議企業,對于應對REACH法規這項挑戰,一是加大研發投入,調整出口產品結構,逐步將生產重心轉移到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產品上。二是加強企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避免偷工減料、低價競銷等惡性競爭現象的出現。三是加大新興市場的開辟力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拓展海外生產基地,合理規避貿易壁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