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月內,國內無人機亂闖多地機場的“黑飛”事件挑起公眾敏感的安全神經。從4月14日至4月30日,成都雙流機場接連發生9起無人機擾航事件。總計造成114個航班備降、超過40個航班延誤、4架飛機返航、超1萬旅客出行受阻被滯留機場,其密集和危害程度空前,嚴重威脅民航飛行安全。
沒有培訓、沒有申報的無人機駕駛,不僅影響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會威脅公共安全、飛行安全甚至是空防安全。環顧國外,有何無人機監管標準值得借鑒?
根據澳大利亞的法律規定,休閑用的無人飛機不得飛入受管制機場,或者人口稠密地區5.5公里的范圍內;非職業玩家不得將飛機飛進他人30米的范圍內;獲得飛行資格的航拍師不能將飛機飛進他人15米的范圍內。現在新一代的普通無人飛機可以飛到數百米高,還有像法國的一個無人飛機公司推出的最新無人滑翔機的賣點就是,玩家可以戴上專用第一人稱視角的眼鏡進行操縱飛行,但根據澳大利亞的法律規定,這兩樣都不被允許。根據澳大利亞民航安全局的規定,普通無人機的飛行高度只能限制在120米之內,而且操縱者必須在直接的視線能夠看到的范圍內,監督飛行。
在美國,近期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發布的最新規范框架取消了執照要求,取而代之的是操控無人機的特定知識測試和證書。新規提出:小型無人機如果在過度擁擠的領空或人口擁擠地區上空飛行時,必須受到空中交通管制。據悉,2016年6月,美國電信和信息管理局還發布了一套無人機隱私指南。總體看來,指南包括:使用無人機時應告知他人;建議利用無人機系統搜集和存儲覆蓋數據時應謹慎;對覆蓋數據的使用和共享予以限制;要求無人機運營商應盡可能避免使用或共享覆蓋數據用于營銷目的;無人機運營商應確保覆蓋數據的安全,同時關注并遵守不斷變化的美國聯邦、州和地方法律。
2017年初,德國擬定了一份新的關于飛行器的法律草案,加強對無人機等小型飛行器的管理。新法有以下幾個核心內容:首先是牌照制,任何重量超過250克的飛行器必須在醒目位置上寫有其所有人的姓名以及住址;其次是駕照制,操作者必須持有有效無人機駕照,也就是必須具備飛行理論知識和實際操控能力;第三是飛行許可制,必須要到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申請并獲得許可才允許無人機在戶外飛行;第四是敏感區域禁飛制,如一些重要的軍警設施、工業區、人群密集區、車站、機場附近等,禁止無人機特別是帶攝像功能的無人機飛行;最后是限制飛行高度不得超過100米。新法對無人機從起飛重量到飛行高度、使用范圍和數據安全等都做出了詳細且嚴格規定和限制。目前該法還需經德國聯邦會議審議,通過之后將會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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