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的硅谷是全球研發自動駕駛技術的頂尖企業聚集地,然而過去,加州政府一些落后的規定讓研發企業十分不滿意。比如加州要求每一輛上路試驗的自動駕駛汽車,必須配置一名司機。據外媒最新消息,加州將對自動駕駛汽車的監管制度全面放松,這將是硅谷科技公司的好消息。
在無人機、自動駕駛汽車等新技術的開發方面,地方政府的監管政策成為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素。比如之前美國政府在無人機領域的監管十分落后,審批效率低下,導致亞馬遜等公司紛紛將歐洲作為無人機開發的大本營,美國也喪失了許多工作崗位。
據法新社報道,加州政府將對自動駕駛汽車放寬一些規定,上路的無人車不再要求必須設置一名“人類司機”。
根據來自加州機動車管理局的消息,上述的新規將讓社會公眾充分討論,最終的監管規定將會在今年年內出臺。機動車管理局的局長JeanShiomoto表示,新規定將會支持更多類型的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試驗,這也是加州支持自動駕駛汽車最終上路行駛邁出的新步伐。
顯然,在自動駕駛汽車的上路測試方面,地方政府必須考量各方面的利益,雖然科技公司希望有寬松的測試環境,但是消費者、行人、以及其他交通參與方,也擔心自動駕駛汽車帶來的安全風險。
眾所周知的是,迄今為止美國多個地方已經發生和自動駕駛汽車有關的多起事故,其中涉及特斯拉的事故已經造成了人員死亡。這些事故也讓普通民眾意識到,自動駕駛并不意味著“完全安全駕駛”,仍然有其危險因素。
加州政府有關自動駕駛汽車試驗的現行規定,是在2015年制定的,當時要求每一輛車必須配置一名司機,在自動駕駛系統發生意外情況時,這名司機必須迅速控制車輛,另外一旦這輛車發生交通事故,這名“人類司機”將成為責任人。
這樣的規定讓許多硅谷科技公司感到不滿,因為他們很難為每一輛參加試驗的自動駕駛汽車配置一名司機。雖然上路行駛的汽車很少處于完全“無人”的狀態,但更多是一些記錄數據、觀察駕駛系統工作的研發人員,而不是專職司機。
不過在美國聯邦政府層面,“聯邦道路安全局”后來開始放松規定,其認為一個計算機系統(也就是自動駕駛汽車上依托人工智能技術的系統)也可以被視為“司機”。
加州政府的這些監管放松措施,將鼓勵更多科技公司在該州進行研究活動。上述機動車管理局表示,已經先后批準加州的27家公司上路測試自動駕駛汽車。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去年底,研發自動駕駛技術的主力廠商Uber還曾經和加州政府產生了糾紛。據悉,加州機動車管理局要求Uber為所有上路試驗的16輛自動駕駛汽車申請牌照,但是卻遭到了Uber的拒絕。據悉,加州政府還要求廠商為每一個牌照付費150美元,另外要提交詳細的交通事故報告。所有這些被Uber視為政府的繁文縟節。
由于Uber遲遲不申請牌照,加州政府一怒之下,注銷了所有16輛汽車的資料。隨后,Uber攜帶全部車輛轉移到了表示將提供支持的美國亞利桑那州。
不過據最新消息,Uber已經決定妥協,將申請相關的牌照,并在加州境內展開自動駕駛汽車的試驗。
另據悉,二月份,加州的消費者權益組織曾經向政府上書,要求禁止Uber的自動駕駛卡車(隸屬于Uber子公司Otto)上路行駛,主要原因是這些卡車并未獲得政府的試驗牌照,另外車輛總重量也超過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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