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于 2016 年 7 月 5 日發布了關于公布 54 家列入售電公司目錄企業名單的通知(粵經信電力函[2016]185 號),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 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發改經體[2015]2752 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粵發[2015]14 號)的文件要求,將廣東智光電力銷售有限公司等 54 家售電公司列入售電公司目錄。
列入售電公司目錄的企業具備參與廣東電力市場資格,在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注冊后,按照有關政策和市場規則參與市場交易,積極有效開展業務,主動發展下游客戶,探索提高能源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的新路徑。
廣東智光電力銷售有限公司現獲得參與廣東電力市場資格,將在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注冊后積極開展售電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