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全球變暖、能源危機的形勢下,低碳經濟這種可持續的發展理念己經深入人心,而新能源的開發應用則是實現低碳經濟的重要努力方向。我國光伏產業被列為實現綠色發展、低碳經濟的重點培育行業。經過早期的飛躍式增長,再到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的滅頂之災,我國光伏企業在取得驕人成果的同時,也有著不足急待改進之處。我國光伏產業主要存在著:產能過剩、內需不足、產業鏈不合理、技術創新不足、人才培養滯后等六大問題。針對光伏產業面臨的反傾銷以及上述問題,結合我國國情以及光伏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給出以下政策建議。
1、加快改革步伐,加強應對反傾銷
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案確實加速了我國光伏產業產能的進一步過剩,因此,加強光伏產業應對反傾銷能力是首先需要考慮的。
在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案中,歐盟認定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以印度為替代國的標準來發起調查,而印度企業與我國成本有著很大的差別,存在著很大不公平性,加快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刻不容緩,避免再因“非市場經濟”的原因而受到不公正的反傾銷調查。另一方面就是加強法律方面的完善,我國應對反傾銷的相關法律很不健全,以致于在反傾銷案后,無法有效及時的作出應對策略。再加上反傾銷立法起步較晚,起初并未得到足夠重視,反傾銷法還是有不少的缺陷存在,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帶來了一定的消極影響,反傾銷法函待完善。在法律健全、規章完善的情況下,才不會出現無端的利用反傾銷手段對我國進行惡意的訴訟調查,企業才能發開手腳開展對外貿易,才能更好地保護好我國企業的利益、國家的利益。
借鑒歐美等國家的經驗,在機構上進行改革,設立獨立的反傾銷調查機構,組建專業的反傾銷司局,以應對越來越多的針對我國的反傾銷事件。解決反傾銷的問題不是一個企業一個協會能妥善解決的,重要的領域應該投入更多的資源來應對。應該投入專項資金保證企業反傾銷的需要,以及反傾銷公共信息平臺的搭等。除了以上職能外,反傾銷部門還可以推動雙方在相關對話機制的建立上發揮其在行政上便利作用,使機制的建立更為有效。特別是在國內行業和產業內部相關反傾銷企業的一些調節、分配和溝通方面,由于有專業的部門會更加順暢、高效。該機構還應為應訴企業創造便利和重要支撐,并及時提供所需的信息等多重作用,切實貼近光伏產業的需求。
2、優化產業結構,削減不合理產能
調整光伏產業結構,針對薄弱環節合理布局,力爭產業價值鏈高端環節。長期以來,我國光伏產業鏈一直不合理,生產制造環節主要集中在利潤較低的環節,以勞動密集型的太陽能電池制造和封裝組件為主,由于技術的壁壘,高利潤環節的生產一直把控在國外,高技術制造環節依賴進口,比如高純度多晶硅、主要光伏設備制造以及新技術的開發等,國內光伏產業的發展一直處于“兩頭在外”的畸形態勢。
這就需要我國光伏產業加強對薄弱生產環節的建設,比如基礎建設贏弱、產品同質低質化嚴重、自主創新能力差、依賴國際市場等障礙需要盡快下大力改善,在以后的光伏產業發展中,我國政府要繼續保持加強對這地方面的扶持度,并有針對性的出臺合理有建設性的政府,現實低端制造向高端研發的轉變,在整體上提高我國光伏產業競爭力。因此,在當前歐美光伏“雙反”背景下,政府相關部門應當趁機推出明確有力的產業調控政策,對目前魚龍混雜的光伏產業進行有效的監管和調整。在產能過剩的既定事實下,削減落后的產能,使光伏產業產能得到“瘦身”,促進產業的健康發展。
3、規范行業標準,加快行業整合
經歷了2012年的低谷期之后,我國光伏產業這兩年來逐步回暖,光伏產品價格逐步上漲,光伏企業復產開始盈利。對光伏行業的整頓在反傾銷案發時己經提上日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行業的公平公正,遵紀有效才能促進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首先,完善行業準入標準,建立合理的淘汰機制。完善的門檻準則可以將低質同質企業“拒之門外”,合理的淘汰制度能激勵企業的自主創新,高效生產,使低產能、低效率的企業出局,保證整個行業的公平有效。
其次,建立健全產品標準體系,鼓勵企業技術革新,提升產品質量,促進產業向高水平發展。健全行業監察機制,改善行業風氣。行業的自律和公平是是需要行規的規范,但是也需要強有力的監察機制,保證違規必被糾,違規必被罰,行業風氣才能得到改善,低價惡性競爭等惡習才能得到改善,行業競爭力才能構建起來。以國際光伏行業的“游戲規則”,來完善行業法律法規,建立起適應國際的公正公平、優勝劣汰的有效競爭機制。加強行業整合力度,以市場為導向,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型、科技創新性企業。
另外,政府應當加速淘汰落后產能,打擊市場上不正常的價格競爭。根據實際情況,相關部門還應當積極促進中小型企業的合并與技術合作,推動大型企業的兼并重組工作,進一步培養大型、優勢企業,實現生產的規模化效應,較少產能效率低下的企業,從而實現市場競爭環境的優化和產業競爭力的提高。減少不合適的產能的企業,提高行業集中度,保持整個產業的綜合實力,以保證光伏企業在國際市場上不以價格戰的方式來與國外企業良性競爭,降低針對光伏產品的反傾銷的概率。
4、擴大自身內需,實現產能自銷
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之所以能給中國光伏產業致命打擊,就是因為我國光伏產業對歐洲市場的嚴重依賴。因此,培育國內自己的光伏市場勢在必行。
國內方面,首先要加大對光伏產業應用市場的投入力度,加快電網基礎建設使之適應光伏產業的快速發展,增強光伏用電保障能力,協調好電網和光伏電站的利益分配,制定合理的上網電價,滿足消費者用電成本要求。加速啟動民用市場,鼓勵有資源的用戶發展屋頂太陽能,推薦光伏小電站應用并網。
分布式并網發電相對集中的光伏電站發電來說,可以減少光伏系統發電后送入電網再重新輸給用戶的環節,既能減少電能在傳輸過程中的損耗,又能減輕電網運營壓力。對于普通用戶來說,可以實現電能的自產自用,多余的電量按照凈計量政策抵消未來的用電數量,所以是一種十分有吸引力的光伏發電建設模式。而完全自用的離網光伏發電在農村市場也具有很大的消費市場,對于農村電力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對于分布式并網發電和離網發電的相關補貼政策顯得十分重要,只有完善的補貼政策才能推動光伏市場的有效擴大。
除了政策上的跟進,分布式并網發電和離網發電另一重要的阻礙是技術的問題,特別是分布式并網發電,對于技術要求相當高。由于太陽光照不同時間的差異性,導致了光伏系統轉化的電能隨機性強、穩定性低,還會產生諧波效應等問題,不利于電網的安全運行。而分布式并網發電則會帶來更多的問題,由于不同的光伏系統同時進行并網發電對于整個電網的響應能力和電壓調節、功率控制要求極高,導致了分布式并網技術成為了光伏發電并網的另一難題。特別是由于國內多頭監管造成了,長期以來都沒有建立統一健全的并網標準和并網管理體系,直接導致了光伏系統轉化了電能但卻不能并網,造成了能源的白白浪費。因此,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推動國內分布式并網發電技術的研究,盡快出臺詳細統一的并網技術標準和要求,從而解決目前光伏并網發電的技術障礙。
同時,加大對光伏應用企業的補貼,提供減息貼息、減免稅收等優惠措施,在消費者用得起電的保障下保證光伏企業的利潤回報,促進光伏企業的良好發展,擴大國內市場需求,消化光伏產業的過剩產能。
5、借力“一帶一路”,開拓多元渠道
隨著歐洲光伏應用市場的飽和,我國應迅速開拓其他國際市場。實施多元化發展戰略。而“一帶一路”的提出,則為我國光伏企業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契機,抓住“一帶一路”的重大機遇,不僅僅可以將我國光伏產業過剩的產能分散到西亞、南亞等諸國,同時也可解決我國光伏企業資金短缺的問題,再次可實現我國光伏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一舉多得。
而就目前而言,光伏市場的中心正在由歐洲向亞洲等新興市場轉移,中國、日本、美國光伏市場增長明顯,2014年中國光伏市場新增裝機量10.6GW,占全球約20%,美國增加6.2GW,較2013年增長了30%,其次,東南亞、印度等新興市場剛剛起步,有著很好地增長潛力。我國光伏產業可以利用此契機,加快拓展這些新興市場,稀釋對歐盟最大出口份額,雖然會失去部分歐洲市場,但使得我國產品出口多元化、合理化,徹底轉變我國光伏產業市場在外的局面,避免因反傾銷而導致整個光伏產業瀕臨破滅的尷尬局面。
6、加強人才培養,促進技術提升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的數量、質量則是促進科技進步的關鍵,也是行業發展決定性因素。我國光伏行業加強人才的培養,提高人才在勞動力所占比例。健全人才培養體系,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及技術院校的合作,在高校設立光伏課程及科研項目,培養光伏后備人才,將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有機結合。建立產權激勵機制,創新是一項主觀能動性的腦力勞動,科技創新人員的勞動成果必須得到保護并給予物質獎勵。
產權機制可以明確科研人員對創新成果的所有權關系,有效提搞他們的創新主觀能動性和創新效率,也是人才晉升選拔的良好機制,為創新型人才的發展創建有效、公平和公正的環境。引進海外科技人才,跟上國際科技進步的腳步,營造重知識、重人才的產業氛圍。建立“產學研”的互動機制,促進科技進步技術交流。通過共建科研基地、大學科技園等方式,“產學研”機制可以有機的將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結合起來,加強三者之間的聯系,同時,將科研創新成果轉化成企業生產力,帶動科研活動的進一步發展,提升整個行業的綜合競爭力。以技術的整體實力的提高來規避歐盟的技術壁壘,從而能實現有效應反傾銷案,實現我國光伏產業的高水平發展。
更多資訊請關注新能源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