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修訂案7月1日起實施,省人大、省質監局昨日作專題解讀。新修訂的條例在強化政府責任、完善監管制度、提高違法成本等方面有很多突破,針對電梯、氣瓶、游樂設施等設備的安全使用作出規定。此前在無錫試點首創的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將以立法形式確定后在全省推廣。
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江蘇是全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第一大省。目前,住宅小區電梯的使用、維修保養、改造更新面臨很多問題,電梯事故致人傷亡的事件越來越多,其產生的影響遠高于其他各類特種設備。比如,電梯特別是共有產權的電梯安全責任主體不清晰,經常導致電梯安全管理、維修保養等無法及時落實,發生事故后經常互相推諉,傷亡事故賠付不及時。同時,維修保養市場低價惡性競爭,導致維保不規范、救援不及時。更繁瑣的是,電梯出現安全隱患后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程序復雜、過程漫長,業主意見很難達成一致,拆遷安置房、房改房等沒有繳納維修基金的電梯遇到問題則更加難以扯清。
對此,修訂后的條例用較大篇幅對上述問題進行詳細規定。條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推動建立電梯安全應急救援網絡平臺,安排應急救援專項資金,同時鼓勵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條例明確了各類電梯使用單位,比如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托人為使用單位。一些老舊小區電梯的責任人也作出了兜底規定,即使用單位無法確定的,由電梯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督促所有權人確定,或直接指定使用單位。
江蘇在條例修訂中有很多創新。比如,明確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承租單位及場地經營管理單位的責任義務,要求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和材料控制嚴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等。新修訂條例還將氣瓶的充裝和檢驗信息化上升到法制層面。我省自2011年起對氣瓶加強信息化監管,每只氣瓶都有一個“身份證”條碼或二維碼,檢出超期氣瓶即無法掃碼充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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