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行分布式光伏補貼模式最接近自消費模式。若采用凈電量結算,不但用戶有望增加收益,國家亦可逐步降低補貼程度,實現光伏產業市場化。
中國分布式光伏補貼政策在吸取“金太陽”示范工程經驗后,按照歐洲經驗,采取了針對度電的補貼形式,更重視實際發電效率。
根據國網能源研究院王斯成介紹,針對度電的補貼在歐洲主要有上網電價政策(Feed-inTariff)、凈電量結算(NetMetering)和自消費(SelfConsumption)三種形式。
上網電價政策:收支兩條線,光伏電量以上網電價全部銷售給電網,所有用電量以電網的零售電價支付給電網。
凈電量結算政策:自發自用的光伏電量不做計量,按用電電量和反送到電網的電量的差值結算,凈電量直接享受電網的零售電價。優點是所有的光伏電量均享受電網的零售電價,而不需要增加儲能裝置。設計原則是全年的耗電量要大于光伏發電量(這樣做可以為用戶節約成本,只要用電量大于光伏發電量,就沒有向電網賣電的交易成本,也省去了開增值稅發票的問題)。
自消費政策:自消費的光伏電量不做計量,以省電方式直接享受電網的零售電價;反送電量單獨計量,并以公布的光伏上網電價進行結算。以北京地區普通居民電價為例,系統所發光伏電價值0.9083元/度(0.4883元/度電網電價+0.42元/度補貼),光伏上網價為0.8202元/度(脫硫電價0.4002元/度+0.42元/度補貼)。因此光伏用戶應盡可能全部將光伏電量用掉,因為反送到電網電量的價值要小于自用光伏電量的價值。
當光伏電價高于電網電價的情況時,歐洲普遍采用上網電價政策;而當光伏電價低于電網電價時,則選擇凈電量結算和自消費模式。相對于歐洲,美國一些地區則多采用凈電量結算。美國近些年蓬勃發展的合同能源管理(PPA)和租賃等模式,讓開發商可以在項目投產前籌得足夠資金開發項目(類似于金太陽),美國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可使開發商將未來收益迅速折現,這樣用戶可以在不交或繳納少量初裝費的情況下安裝光伏系統。
對于用戶來說,凈電量結算使PPA合同更為簡潔,易于結算。居民每日用電負荷分布和光伏發電的分布很難很好地匹配,在沒有儲能的情況下,1/3的光伏電量無法在白天消納,需要上網。因此,與自消費相比,凈電量結算相當于將電網當成了“蓄電池”。
中國現行分布式光伏補貼模式最接近自消費模式:該模式希望光伏電量盡可能自用,否則反送電量的價值將會降低。中國分布式目前共需安裝三塊電表,分別計量:從電網買電、光伏發電、光伏上網度數。
以下根據北京地區電價簡單對比凈電量結算和中國式自消費模式的收益:假設某居民屋頂光伏系統可發電500度,其中200度自用,300度上網(白天發電富余電量),再從電網買電400度。
如果按凈電量結算的算法,從電網買電400,賣電300度,抵扣之后,一個月凈買100,給電網就交100度電的電費,再從電網處獲得500度電的補貼(0.42元/度)。
按照國內自消費模式,300度電上網,按0.4002(北京脫硫電價)+0.42=0.8202元/度賣電,200度自用按0.42一度獲取補貼,從電網買的400度電再按0.4883左右一度購買。
這樣,從用戶角度,第一種情況下,每月凈收益162元,第二種情況,每月凈收益134.47元。
雖然從國家角度使用凈電量結算,將會降低電網營業額。王斯成仍建議從2013年起,對“自建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允許采用“凈電量結算”政策:它操作簡單,不存在光伏發電與負荷不匹配的問題。隨著電網電價的上漲,光伏對于很多建筑和用電戶都將達到平價,不再需要國家補貼。“凈電量結算”政策不存在交易,也就不存在某些開發商開不出發票的問題。有了這個政策,即使國家不支付補貼,這一市場也會迅速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