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包頭市排水公司了解到,為進一步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保障城市污水處理設備設施正常運行,根據國家關于污水處理費的相關規定,包頭市新的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程序已經啟動。
近日,包頭市發改委已啟動污水處理費價格監審程序,將根據監審程序適時公開污水處理成本。
隨著國家不斷加大節能減排工作力度,包頭市污水處理的排放標準已由原來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二級排放標準提升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A排放標準。提標升級、改造后,污水處理能力、出水水質標準提高,再加上能源、原材料等生產要素價格的上漲,使污水處理的成本大幅提高。
據市排水公司介紹,包頭市自2007年調整污水處理費以來,征收的污水處理費與污水處理成本長期嚴重倒掛,難以補償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費用,公司運營困難,面臨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