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核安全“十二五”規劃出臺,關于“核電重啟”的爭議于最近再次發酵。爭論的內容涉及安全性、裝機規模、技術路線、廠址選擇等,核心的問題是:中國要不要重新啟動尚在籌建中的內陸核電站的審批程序?
截至2011年底,中國核電機組已建15臺、在建26臺(兩者累計裝機達4141萬千瓦),擬建機組21臺(累計裝機2272萬千瓦)。由于現有核電機組已把沿海地區基本布滿,擬建的核電機組全部選址在江西、湖南、廣西、四川、河南等人口稠密的內陸地區。
我國內陸是否適合發展核電也是一直爭論的焦點,全球在運442臺核電機組中,內陸核電機組數量約占50%。其中,美國共104臺機組,內陸核電88臺,占美國所有核電機組的84.6%;法國共59臺機組,內陸核電41臺,占69.5%;俄羅斯共31臺機組,內陸核電占58%;烏克蘭共19臺機組全部建在內陸。因此,多數人認為此次核電重啟內陸項目亦會解凍。
然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再次討論并通過《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
穩妥恢復核電正常建設
會議指出,去年3月以來,在對運行、在建核電機組進行綜合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國務院兩次討論這兩個規劃,對待核電安全和發展是十分嚴肅和慎重的。
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核電建設作出部署:
(一)穩妥恢復正常建設。合理把握建設節奏,穩步有序推進。
(二)科學布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三)提高準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在役在建核電機組持續安全改造
會議強調,安全是核電的生命線。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眾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要用最先進的成熟技術,持續開展在役在建核電機組安全改造,不斷提升我國既有核電機組安全性能。全面加強核電安全管理。
對于昨日公布的正式文件核心內容,一位央企核電企業管理人士表示,這些要點實際上在今年5月已基本形成共識,例如關于停建內陸項目等。他認為,兩大核電規劃的通過意味著冰封一年多的核電項目審批正式“重啟”,但值得注意的是內陸核電并未同步放開。按照部署“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而這將可能使國內首批三座內陸核電站近百億的前期投資打水漂。